統一金融機構身份標識 夯實金融標準化建設基礎
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規定》
為規範和加強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工作,確保金融業機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促進金融業機構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佈《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規範了金融業機構信息的管理與使用,明確人民銀行按“統一管理,分級維護,實時公佈”的原則對金融機構信息進行管理、維護和公佈,厘清了人民銀行、金融機構的責任與義務;明確了金融業機構信息編制規則和金融機構編碼制定的方法與步驟;制定了金融業機構信息新增、變更和撤銷的操作流程。與《規定》配套,人民銀行建設了“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並已正式上線運行。
《規定》的發佈是落實《金融機構編碼規範》、推進金融標準化建設的重要舉措。《規定》的發佈和管理系統的上線運行,有助於提高金融機構基礎信息管理質量,並推動建立我國首個規範、完整、準確的金融機構名錄庫(注),為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保障金融體系穩健運行奠定了基礎。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大力推進金融機構編碼在金融機構的推廣應用,加快建立金融機構統一身份標識,提高整個金融體系信息系統的協同效率和質量。
注:金融機構名錄庫包括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國內金融機構境外分支機構以及金融機構控股、關聯的其他金融機構的信息,是金融業機構的“全景信息圖”,反映我國金融機構的設置與分佈、金融機構之間參股、控股情況、境外金融機構在我國的投資控股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