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儲量司在京組織召開礦産資源補償費細化徵收研討會,承擔細化徵收研究工作的天津、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浙江、江西、河南、湖北、重慶、甘肅、新疆等11個省(區、市)國土資源廳局的代表參加會議。
為加強礦産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國土資源部于2010年年初啟動了礦産資源補償費細化徵收研究工作,針對石油天然氣、煤、鐵、銅、鉛鋅、金、鉀鹽、建築石材、地熱、礦泉水等21個主要礦種進行分類細化研究,探索科學合理的計徵辦法和徵收手段。與會代表就研究工作中的難點和焦點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
會議指出,要明確樹立補償費徵收是維護國家作為礦産資源所有者權益的理念,站位要高,要有全局觀;要提高認識,充分認識細化補償費徵收是實現補償費徵收管理科學化,提高徵收水平的重要手段;細化徵收研究是對國務院150號令的完善、補充,要研究當前補償費徵收中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為今後修改完善補償費徵收制度提供依據;要理清思路,明確研究目標、計徵對象、徵收環節,探索分類徵收的精細化管理模式;要加強研究的深度,拓展研究礦種的覆蓋面,注重研究成果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等。部儲量司負責人發表了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