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貫徹實施《廉政準則》
進一步加強水利系統反腐倡廉建設
——在部黨組中心組《廉政準則》(擴大)學習班上的講話
水利部黨組書記、部長 陳雷
(2010年7月28日)
同志們:
今年1月18日,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下簡稱《廉政準則》),這是黨中央為全面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從制度上保證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重大舉措。2月26日,部黨組召開了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中央貫徹實施《廉政準則》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就水利部貫徹實施《廉政準則》進行了安排部署。今天,部黨組中心組舉辦《廉政準則》(擴大)學習班,目的是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著力提高水利系統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意識,恪守廉潔從政行為規範,增強廉潔從政自覺性,推進水利系統黨風廉政建設,促進水利又好又快發展。
剛才,董力同志全面介紹了水利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詳細解讀了《廉政準則》有關內容。下面,我結合自己的學習體會,就貫徹實施好《廉政準則》講幾點意見。
一、深刻認識貫徹實施《廉政準則》的重要意義,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來
這次新頒布的《廉政準則》,是對《廉政準則(試行)》的修訂和完善,是規範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的一項重要基礎性黨內法規,對於加強和改進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形成用制度規範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推進新形勢下水利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促進水利科學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一,貫徹實施《廉政準則》、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是新形勢下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教育、管理、監督的迫切需要。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確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重要基礎。1997年3月中央頒布實施的《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對於促進水利系統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加強和改進水利系統黨的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總體來看,水利系統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能夠認真執行各項廉政規定,從嚴要求自己,發揮了較好的示範帶動作用。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當前水利發展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制度建設還存在薄弱環節,水利資金管理使用、水利行政審批、水利工程建設和政府採購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仍然存在容易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個別領導幹部違法違紀問題仍有發生。《廉政準則》的頒布實施,進一步充實和完善了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規範,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增強了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於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廉政準則》的貫徹實施,也充分體現了黨組織對黨員領導幹部的關心和愛護,便於及早發現、及早提醒、及早糾正黨員領導幹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防微杜漸、防患未然。
第二,貫徹實施《廉政準則》、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是進一步完善水利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有力抓手。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我們黨對改革開放30多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實踐經驗的深刻總結,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任務。《廉政準則》作為規範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的基礎性法規,既是反腐倡廉教育、監督、預防、懲治等方面成果的集中體現,也是建立健全教育、監督、預防、懲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礎,在整個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通過開展以《廉政準則》為主要內容的廉潔從政教育,有助於進一步打牢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思想基礎;圍繞《廉政準則》的具體要求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助於進一步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有效機制;對照《廉政準則》提出的各項要求,探索與創新監督體制機制,有助於進一步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以貫徹實施《廉政準則》為契機,加強黨員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和水利政風行風建設,有助於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廉政文化氛圍和廉潔從業環境;按照中央貫徹實施《廉政準則》的要求,加大典型案件查處力度,有助於進一步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總之,貫徹實施《廉政準則》,對於完善水利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設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貫徹實施《廉政準則》、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是促進水利科學發展的重要保證。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水利事業迎來大投入、大建設、大發展的高潮期,既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寶貴機遇,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踐行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加快推進民生水利建設,實現水利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又好又快發展,關鍵在於水利系統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能否發揮戰鬥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關鍵在於領導幹部能否保持良好作風、堅持廉潔從政。認真貫徹實施《廉政準則》,有利於教育和引導水利系統廣大黨員領導幹部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自覺踐行黨的根本宗旨,始終恪守“獻身、負責、求實”的水利行業精神,進一步樹立水利系統的良好形象;有利於解決黨員領導幹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贏得人民群眾對水利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形成治水興水的強大合力。
總之,我們要以貫徹實施《廉政準則》為契機,增強廉潔從政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來,切實把貫徹實施《廉政準則》各項任務抓緊抓實抓好,推動水利系統反腐倡廉建設深入紮實開展,為促進水利科學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二、全面把握《廉政準則》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積極預防和解決涉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突出問題
《廉政準則》共分3章18條,提出了8個方面52個“不準”。這些要求針對性很強,不僅涉及到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過程中的行為規範,還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思想、生活、家庭和社會交往等方面作出規定,要求明確,規定清晰,標準嚴格。水利系統各級黨員領導幹部都要熟悉和掌握《廉政準則》的具體規定要求,有針對性地對照查找思想、工作和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真正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自覺把《廉政準則》的各項要求轉化為實際行動。
第一,要預防和解決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問題。黨員領導幹部的職務是公職,權力是公權,絕不能用來以權謀私、公權私用。應當説,水利系統絕大多數黨員領導幹部能夠做到正確對待手中權力,但也發生了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有的還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影響惡劣,教訓深刻。《廉政準則》第一條和第三條分別就嚴禁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行為以及嚴禁違反公共財物管理使用規定提出了明確要求。這裡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廉政準則》第一條第(一)項所提到的“索取、接受或者以藉為名佔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的行為”是一種比較典型的以權謀私行為,它與《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的受賄行為的重要區別,是沒有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説,黨員領導幹部只要收受了“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或個人”的財物,不論是否為對方謀取利益,都不影響違紀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認真貫徹執行這些要求和規定,堅決杜絕以各種名義收受錢物,堅決杜絕通過各種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堅決杜絕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濟私、化公為私的行為,切實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潔。
第二,要預防和解決黨員領導幹部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的問題。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應當明白,自己手中的權力寄託著黨組織的信任,擔負著人民的重托。如果利用權力的影響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就會混淆公權與私利的界限,導致以權謀私、與民爭利,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公信力。我們要按照《廉政準則》的要求,堅決杜絕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堅決杜絕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堅決杜絕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堅決杜絕個人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堅決杜絕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仲介活動等。水利系統各級黨組織要教育黨員領導幹部切實把精力用到履行職責、服務群眾上來,杜絕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的行為,同時要加強監督和懲處,強化外部約束。
第三,要預防和解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的問題。黨員領導幹部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的問題在《廉政準則(試行)》中沒有涉及,這是《廉政準則》所做的一項創新。在當前經濟社會環境下,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是滋生腐敗的一個重要原因。為此,《廉政準則》在第七條中針對五種比較典型的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的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即不準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採購、房地産開發與經營、礦産資源開發利用、仲介機構服務等市場經濟活動;不準干預和插手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兼併、破産、産權交易、清産核資、資産評估、資産轉讓、重大項目投資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活動等事項;不準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和資金借貸等事項;不準干預和插手經濟糾紛等。預防和解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方面的問題,要與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結合起來,著力解決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建立相關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把專項治理工作不斷引向深入,確保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幹部安全和生産安全。
第四,要預防和解決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的問題。治國必先治家,正人必先正己。關愛親人、關心身邊工作人員是人之常情,但關愛什麼、怎麼關愛卻值得我們每個黨員領導幹部認真思考、嚴肅對待。一些領導幹部由於不能正確對待親情,不能正確處理與身邊工作人員的關係,有的甚至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身邊工作人員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僅害了自己,最終也害了他們,教訓十分深刻。《廉政準則》第五條明確規定了不準有“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收受對方財物”等8個方面的行為。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的親情觀、人情觀,公事是公事,感情是感情,絕不能用親情代替政策、用人情破壞原則。在管住自己的同時,還要把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作為份內的職責,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提醒和約束,不準他們打著自己的旗號或利用自己的影響謀取利益,發現他們有違紀違法行為時要及時制止,切實做到不為情誤、不為情累,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堅定的立場。
第五,要預防和解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幹部的問題。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形成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關鍵在黨員領導幹部。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幹部,最重要的是要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任人唯賢的幹部路線,遵守選拔任用幹部的各項規定。《廉政準則》明確規定8種禁止行為,即採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職位;不按照規定程序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任免幹部;私自洩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幹部等。水利系統各級黨組織要按照《廉政準則》的要求,堅持黨的幹部路線和用人標準,正確處理對幹部的選拔使用,嚴格按照條件和程序選拔任用幹部;同時,要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央剛剛頒布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的要求,加強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責任追究,督促正確履行職責,切實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正確對待自身的進退留轉,自覺服從組織安排和群眾選擇。
第六,要預防和解決黨員領導幹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優良的作風是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重要支撐和保證,而不良的作風往往是奢靡享樂、腐化墮落的誘因和前兆。針對黨員領導幹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廉政準則》第六條、第八條就禁止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以及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幹群關係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我們要把貫徹落實《廉政準則》提出的這些要求,與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於領導幹部加強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良好作風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的要求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關於“四個大興”的要求結合起來,深入開展“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題活動和“創建文明機關,爭做人民滿意公務員”活動,引導黨員幹部進一步加強黨性修養,推進建立水利政風行風建設長效機制,以優良的政風行風促進民生水利的新發展。
三、以貫徹實施《廉政準則》為契機,認真抓好水利系統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各項工作
法規制度能否發揮效用,關鍵在於執行。我們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緊密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強化各項措施要求,確保《廉政準則》得到有效貫徹執行。
第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水利系統各級黨組織要將貫徹實施《廉政準則》作為一項長期任務,擺上重要議程,抓細抓實抓好。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貫徹實施《廉政準則》工作負總責、親自抓,要求下級做到的,上級必須首先做到;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必須首先做到。領導班子其它成員要結合業務分工,抓好貫徹實施《廉政準則》的督促落實。各業務司局要根據自身職責,各負其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級水利紀檢監察部門要積極協助黨組(黨委)抓好《廉政準則》的貫徹實施工作,切實履行好組織協調職責,督促各有關部門抓好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加強對《廉政準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二,深入開展宣傳教育。要把《廉政準則》學習宣傳教育作為當前水利系統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黨組(黨委)中心組的學習內容,列入黨員幹部培訓的教學計劃,採取舉辦培訓班、研討會、專題輔導等多種方式,組織水利系統廣大黨員幹部進行系統學習,真正理解和全面掌握《廉政準則》的新內容、新要求和各項具體規定,自覺約束自己的行為。要充分發揮水利報刊、雜誌、網站的宣傳陣地作用,營造學習《廉政準則》的良好氛圍和環境,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樹立廉潔意識、法律意識和制度意識。
第三,認真抓好制度建設。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照《廉政準則》,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把廉潔從政各項要求落實到具體業務工作的各個方面,加強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制度建設,繼續深化水利行政審批制度、水利投資管理制度、水利管理體制和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最大限度地堵塞體制機制制度上的漏洞,剷除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水利系統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切實在標準上高於一般幹部,在要求上嚴於一般幹部,在行動上先於一般幹部。
第四,著力強化監督檢查。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各級水利部門要加強對《廉政準則》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日常監督,充分發揮民主生活會、任前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述職述廉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的作用,全面掌握黨員領導幹部遵守執行《廉政準則》的有關情況,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級水利紀檢監察部門、人事部門要加強對《廉政準則》貫徹實施情況的考核,對違反《廉政準則》的黨員領導幹部,要視情節依照有關規定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最後,我再強調一下當前防汛抗洪工作。今年我國氣候極為異常,極端天氣頻繁,洪澇災害種類多、分佈範圍廣、受災程度重。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堅強領導下,國家防總、水利部超前部署、科學防控、妥善應對,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廣大軍民同心同德、團結奮戰、合力抗災,重要堤防無一決口,大型和中型水庫無一垮壩,防汛抗洪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當前,全國正值“七下八上”的防汛關鍵期和颱風活躍期,防汛抗洪形勢異常嚴峻。28日上午,三峽水庫迎來了今年的第二大洪峰,丹江口水庫經受了百年一遇入庫洪水的考驗,長江中下游、兩湖和漢江多個站點出現超警戒水位,沿江地區近50萬軍民正在加強巡堤查險、排險搶護、嚴密防守。黃河流域的渭河、伊洛河近期也發生了較大洪水。松遼流域由於持續強降雨,近日多條河流發生大洪水、特大洪水。西南地區、浙閩地區的降雨仍在持續,山洪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威脅十分突出,防汛抗洪減災的難度不斷增加。據氣象分析,今後一段時間可能還有比較強的降雨過程,很可能發生較大洪水。同時,前期颱風活動較弱,後期生成和登陸的颱風可能集中、偏強,並有登陸北上引發嚴重洪澇災害的可能。
面對異常嚴峻的防汛形勢,各流域機構、各有關司局、各直屬單位、各級水利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國家防總的各項部署,緊急行動起來,全力以赴投入當前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加強雨情、水情、汛情的監測、預報和預警,科學調度水利工程,加強水庫、水電站、堤壩、涵閘的應急值守和安全巡查,及時發現、排查和消除險情,堅決打贏防汛抗洪這場硬仗,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程度減少洪澇災害損失,努力奪取今年防汛抗洪工作全面勝利,向黨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同志們,貫徹實施《廉政準則》、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責任重大,意義深遠。我們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紮實有效的措施、真抓實幹的作風,不折不扣地把《廉政準則》落到實處,推進水利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為水利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有力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