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9年底,海關總署黨組各巡視組完成了對42個直屬海關單位的巡視,深入到540個隸屬海關單位,887個業務現場或監管點實地巡察了解情況,實現了“看得見、管得了”。
海關是國家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實行垂直領導體制。2005年初海關總署黨組決定在海關系統開展巡視工作,這是海關在探索垂直領導體制監督機制的又一探索。目前,巡視監督已經與紀檢監察、督察內審、幹部監督、執法監督一起,共同構成了“五位一體”比較完備的海關監督工作體系。
為了強化巡視工作的組織保障,海關總署黨組專門調整海關廣東分署和天津、上海特派辦職能和內設機構,配備專職人員,依託三個派出機構組建了3個巡視組。海關總署黨組書記每年都專題分別聽取各巡視組的工作彙報,點評巡視工作;黨組其他領導同志多次聽取專門彙報,閱看每一份巡視報告,關注巡視工作進展和成果。
根據海關執法權力下沉的特點,巡視組深入被巡視單位的每一個隸屬海關和科級以上派出機構實地巡視。巡視人員深入到基層駐點和業務一線,吃在關員食堂,住在招待所,跟班作業,通過親身體驗關員的工作和生活狀況,掌握更加真實的情況,用大量的調研和基層實際情況,來檢驗、印證直屬海關單位黨組及其成員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自身廉政勤政、開展作風建設和選拔任用幹部情況。
巡視工作幫助海關總署黨組全面準確地掌握了被巡視單位在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和基礎建設等方面的真實情況,使海關總署黨組對基層單位隊伍執法狀況以及貫徹落實各項決策部署的情況心中有數。巡視組了解的情況和所提的意見和建議,已經成為海關總署黨組全面掌握情況、選拔使用幹部、防範廉政風險、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參考,一些意見和建議已經轉化為海關總署黨組的決策和部署。
同時,海關建立完善的巡視成果轉化工作機制,並加大跟蹤督辦力度,增強了巡視成果運用效果。一方面,通過反饋巡視意見,督促被巡視單位對自身問題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被巡視單位在本單位範圍內公開整改方案和整改報告,保障廣大幹部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另一方面,及時制發《巡視情況告知函》並逐項跟蹤落實情況。5年來共向海關總署各職能部門轉辦相關問題133個,基本做到了件件有落實,件件有回音。
此外,巡視人員在巡視期間廣泛接觸各級幹部群眾,既帶去了海關總署黨組對基層關員的關心和關懷,傾聽群眾的呼聲;又宣講海關總署黨組的思路和意圖,使他們感受到了海關總署黨組對基層執法活動和各項工作的關注;也激發了幹部群眾的民主參與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