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美商務部發佈對華天然豬鬃油漆刷(以下簡稱油漆刷)反傾銷情勢變更復審終裁,決定終止對中國油漆刷已實施長達24年的反傾銷稅令,並將通知海關停止對上述産品徵收反傾銷稅。
2010年6月16日,美商務部發佈公告,應美國內申訴方涂漆器貿易行動聯盟(Paint Applicators Trade Action Coalition)和美國制刷協會涂漆器分會(Paint Applicator Division of the American Brush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的申請,決定對原産于中國的油漆刷進行反傾銷情勢變更復審調查。經調查,申訴方代表了美國內同類産品的主要産量,並表示無意主張對中國油漆刷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因此美商務部決定終止該反傾銷稅令。
1985年3月15日,美商務部對原産于中國的油漆刷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産品海關編碼為9603.40.40.40。1985年12月18日,美商務部對該案做出反傾銷終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中國土畜進出口公司的傾銷幅度為127.07%。隨後,美商務部對該案共進行了3次日落復審。2010年3月22日,美商務部做出第3次日落復審的終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的傾銷幅度為3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