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境外媒體報道“中國將囚犯送往海外工程項目勞動,以緩解國內監獄過於擁擠的壓力”。商務部合作司有關負責人就此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此類報道是完全沒有事實依據的無稽之談。
這位負責人指出,根據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管理規定,從事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的企業必須取得經營資格,選派技能水平符合境外崗位要求且無不良行為記錄和無犯罪記錄的人員赴境外工作。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被判處刑罰並正在服刑和正在被勞動教養的公民不準出境,對有禁止出境情形的人員,出入境管理部門將限制其出境。這些規定在實踐中得到嚴格執行。所謂將囚犯輸送到海外當勞工的説法純屬別有用心,捏造事實,無中生有。希望有關媒體尊重事實,迅速採取措施糾正錯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