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天津市對13個區域供水管線水資源費標準進行調整,充分發揮水價經濟杠桿作用,助推天津市節水型社會建設深入開展。
據了解,此次水資源費調整的具體內容為,塘沽、漢沽、大港、開發功能區水利工程供水價格中的水資源費每立方米由0.2元分別調整至0.61元、0.64元、0.44元、0.69元;津南、靜海、臨港工業區、空港物流加工區、西青開發區自來水躉售價格中的水資源費每立方米由0.3元分別調整至0.5元、0.48元、0.93元、0.94元、0.85元;寶坻、寧河、武清、薊縣以地下水為水源的公共自來水廠,其水資源費標準由0.2元分別調整為0.46元、0.35元、0.54元、0.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