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對外貿易經濟委員會和重慶兩江新區管委會聯合出臺《關於兩江新區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管理的實施意見》。《意見》規定,除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有明確規定需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商務部審批管理的事項外,兩江新區管委會享有重慶市市級外資審批權限,即負責總投資3億美元以下(含增資)的外商投資鼓勵類、允許類和總投資5000萬美元以下(含增資)的外商投資限制類的外資審批工作。
兩江新區1200平方公里的外資審批工作分三步進行:一是各行政區即江北區、北碚區和渝北區繼續負責總投資1億美元以下(含增資)的外商投資鼓勵類、允許類的外資審批工作,但江北區、渝北區不再負責兩江新區工業開發區和保稅港區的外資審批工作;二是保稅港區和兩江新區工業開發區的外資審批工作,歸口兩江新區管委會負責,北部新區的外資審批工作,按市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三是對超出各行政區和各功能區審批權限,且按《意見》可由兩江新區管委會受理的外資審批事項,由兩江新區管委會受理審批,不再報送市外經貿委。在國家商務部和市外經貿委的全力支持下,兩江新區以外資審批工作詮釋了新區的先行先試權,體現了“兩江事情兩江辦”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