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內蒙古自治區國稅局將對商業零售企業施行新的增值稅管理辦法。
據悉,該管理辦法界定了商業零售企業的適用範圍;統一了商業零售企業銷售自行採購貨物以及銷售已辦理與未辦理稅務登記的聯合經營戶、個體經營戶貨物的增值稅計算口徑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