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65週年,進一步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體現黨和國家對為取得抗日戰爭勝利作出貢獻的老戰士的關懷,今年我國將向在鄉抗日老戰士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金。
此次一次性生活補助金髮放對象為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期間入伍、目前健在的在鄉抗日老戰士,發放標準為每人3000元。發放資金由中央財政撥付。
民政部、財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迅速組織實施向在鄉抗日老戰士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實中央補助政策,確保補助金及時發放到位。同時,各地要加強對一次性生活補助金髮放工作的監督管理,做到資金髮放公正、公開、透明,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擠佔挪用。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向在鄉抗日老戰士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財務局:
今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65週年,根據中央有關精神,國家向在鄉抗日老戰士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發放對象,嚴格發放標準。近年來,國家多次提高包括在鄉抗日老戰士在內的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保障他們的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為進一步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體現黨和國家對為取得抗日戰爭勝利作出貢獻的老戰士的關懷,中央財政將按照每人3000元的標準,對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期間入伍,目前健在的在鄉抗日老戰士,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
二、迅速組織實施,及時發放到位。各地民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迅速組織實施向在鄉抗日老戰士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實中央補助政策。民政部門要認真按照規定的發放範圍審核發放對象,嚴格規範發放程序,精心組織發放工作;財政部門要及時下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確保資金足額及時到位。
三、嚴格資金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各地要加強對一次性生活補助金髮放工作的監督管理,做到資金髮放公正、公開、透明,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擠佔挪用,並在發放工作結束後,於今年10月底前,將工作落實情況報民政部、財政部。
民政部 財政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