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湖南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實施後,湖南省行政機關將又一次“自我革命”:省直各單位年底前將完成制訂規範權力運行的相關制度,並彙編成冊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這標誌著湖南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已全面進入“快車道”。
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許雲昭強調,要推動權力規範工作在全省各級各部門深入開展,力爭年底前初步構建起具有湖南特色的配製科學、制約有效、程序嚴密、裁量規範、運行公正、監督到位、責權統一的規範權力運行制度體系。
向社會公開“權力清單”
一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底有哪些權力,該如何行使這些權力,他越權時如何監督?如果他自己不清楚,群眾更是不知情,那監督權力也就無從談起。
厚達352頁,涵蓋了規範權力運行相關制度46項和配套保障監督制度25項——作為湖南省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建設工作的試點,省發改委提前制定了這本《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彙編》,成為權力運行的“標準化”模板,並供其他部門參考。
翻閱《彙編》,記者看到辦事的程序、申報單位所需的材料、責任追究等都非常明確,還通過圖表方式,明晰了工作流程圖。
“我們還在省發改委門戶網站開設了辦事指南,將71項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全部上網公開。”省發改委紀檢組組長童名讓告訴記者,“我們同時將規範權力運行制度輸入機關辦公樓一樓的電子觸摸屏,供前來辦事人員隨時查詢。”
權力運行全過程、全方位地處於“陽光”之下,是避免權力運行失范、確保權力正確行使的治本之策。
湖南重建權力運行制度工作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建設工作從今年6月啟動,並將一直延續到明年2月底。其實早在2006年,全省各個行政執法部門的權力清理就已經完成,而此次制度建設工作將這一范圍擴大至全省黨務系統。屆時,每級黨政領導手裏掌握多少權力,要讓老百姓心裏一清二楚。
管好“一把手”
“一把手”是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建設的重點、難點。制度建設既要各級各部門“一把手”抓,更要抓好 “一把手”。
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防止其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一直是監督工作最難破解的難題。湖南致力於從體制、機制上加強對“一把手”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2009年,經省委同意,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制定下發了《關於加強對縣市區黨政正職監督的暫行辦法》。今年4月,省委又制定下發了《關於加強對廳局級黨政正職監督的暫行辦法》。兩個制度性文件,既規範了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工作,也把全省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推向了全面普及的軌道。
長沙市在市直部分單位開展“一把手”監督工作試點,著力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和工程建設,出臺《長沙市關於加強縣處級黨政正職監督的暫行規定》,其核心內容也落腳在“三個不直接分管”上。
郴州市委吸取郴州系列腐敗案的教訓,制定了《關於對縣處級領導班子黨政正職實行三項監督管理制度的若干規定》,明確規定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和大額資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項,由各地各單位每年根據工作實際和業務特點,按照黨委和行政領導的職權職責,經集體研究確定,並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內容的一部分,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備案。
不讓制度淪為“一紙空文”
如何在完善制度實體的同時,確保制度的剛性執行?
這就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對權力運行中發生違紀違法行為的查究制度和問責制度。必須加強制度執行力建設,完善制度執行的保障和問責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增強制度執行的嚴肅性。
在今年6月出臺的《湖南省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建設工作方案》中,記者注意到,查究問責是此次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
省發改委明確規定,對違反規範權力運行制度的事項,責令當事人限期整改,嚴格按照《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和《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對違反規範權力運行制度,造成重大負面影響、對經濟社會造成重大損害構成犯罪的,依照相關法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要讓制度不淪為一紙空文,還必須有考核的“硬杠杠”。省紀委委員、行政效能監察室主任丁全新告訴記者,湖南要求建立權力運行績效評估制度,並將規範權力運行制度建設納入政府績效評估的重要內容,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規範權力運行制度的功效,為推動湖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制度保障。(記者 黃純芳 通訊員 鄭亞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