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至7日,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辦了“小金庫”專項治理政策與業務培訓班。根據培訓班有關領導的指示精神,國土資源部近日下發2010年“小金庫”專項治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通知要求,各社會團體、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扎紮實實開展自查自糾,把“小金庫”問題消滅在自查自糾階段。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心存僥倖,敷衍塞責、走過場。 自查自糾階段工作結束以後, 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將派出檢查組對各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將嚴肅處理。自查自糾情況報表一律採用軟體報送,最遲報送時間為 2010年9月25日。
通知強調,部機關各司局、各駐派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和所屬事業單位要吸取去年“小金庫”專項治理重點檢查的教訓,繼續做好“小金庫”專項治理回頭看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從源頭上根除“小金庫”。今年,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在對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進行重點檢查的同時,將繼續組織力量對部分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回頭看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