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開展煤礦機電設備安全專項監察的通知
煤安監技裝〔2010〕25號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及時治理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生産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經研究,按照全國安全生産(季度)視頻會議的有關工作部署,國家煤礦安監局決定在11月上中旬至12月組織開展一次煤礦機電設備安全專項監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過組織開展煤礦機電設備安全專項監察,督促煤礦企業排查治理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生産隱患,淘汰落後技術産品,提升煤礦安全保障能力,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進一步促進煤礦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主要內容
1.礦井固定設備(提升、通風、排水、壓風)情況。檢查礦井主提升裝置、主通風機、主排水設施和空氣壓縮機等重要設備是否按規定裝備、檢修和檢驗,重點監察井下空氣壓縮機的安全狀況及管理制度。
2.礦井供電情況。檢查礦井電源及管理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規定要求,供用電設備特別是礦用電纜是否具有安全標誌、符合阻燃抗靜電要求,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設施是否實現“三專兩閉鎖”供電。
3.礦井運輸設備情況。檢查煤礦井下軌道、膠帶運輸系統設備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特別是運輸膠帶是否具有安全標誌、符合阻燃抗靜電要求;斜巷運輸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完善可靠;井下是否使用農用無軌膠輪車等。
4.井下電氣設備管理。檢查煤礦井下機電設備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是否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
5.淘汰落後設備情況。檢查煤礦是否按規定淘汰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
6.機電設備隱患整改情況。檢查煤礦隱患整改落實是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三、時間安排
11月上中旬至12月組織煤礦機電設備安全專項監察活動。其中,11月份由企業自查,12月份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組織重點監察。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將此次煤礦機電設備安全專項監察活動作為深化煤礦“一三一”專項治理行動的重要手段,明確負責的主管領導和業務處室,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專業力量,認真開展工作。
2.按期完成監察任務。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結合工作實際,統籌安排,在12月底前完成煤礦機電設備安全專項監察工作。已組織或正在進行其它相關專項、重點監察的,可將此次監察的內容納入其中,一併進行。
3.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專項監察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違規違章行為,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發現煤礦井下仍存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礦用開關“兩防”功能不完善、電氣設備失爆等問題,要現場責令煤礦企業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整改,限期撤出作業場所,並依法實施處罰。
4.認真編寫專項監察報告。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認真總結專項監察開展情況,及時編寫專項監察總結報告。主要內容包括:今年以來開展煤礦機電設備安全監察和本次專項監察基本情況;監察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隱患,查處的違規違法行為,處理意見和處罰等情況;加強和改進煤礦機電設備管理工作的建議等。並請於2011年1月10日前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技裝司。
聯絡人:楊以民
電話:010-64463954
電子信箱:yym@chinasafety.gov.cn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