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電信國際及港澳臺地區漫遊服務資費標準備案的報告
國電信〔2010〕774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
為改善客戶感知,使客戶享受到“更優惠的資費,更廣泛的覆蓋”,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決定於2010年12月1日起,推出與沃達豐公司合作的天翼國際卡(新),按新卡新資費、老卡老資費的原則,對天翼國際卡(新)、原天翼國際卡、**133業務、國際及港澳臺地區呼叫轉移業務制定了如下資費標準:
一、 C—G國際及港澳臺地區漫遊資費標準:
(一) 與沃達豐合作推出的天翼國際卡(新)執行新的C—G資費標準,具體資費標準見附件1。
(二) 原與香港和記公司合作推出的天翼國際卡維持原有C—G資費標準不變,具體見中國電信〔2010〕210號文件。
二、 C—C國際及港澳臺地區漫遊資費標準:
所有天翼用戶的C—C漫遊資費標準從2010年12月1日起按新的C—C國際及港澳台資費標準執行,具體資費標準見附件2。
三、 **133業務標準資費:
天翼國際卡(新)的**133業務資費按照所在漫遊國家和地區接聽標準執行,具體詳見資費附件3。
原天翼國際卡的**133業務資費仍按原有資費標準執行,具體見中國電信〔2009〕38號文件。
四、 國際及港澳臺地區呼叫轉移業務資費標準
所有天翼用戶在國際及港澳臺地區發生的呼叫轉移通話均按照本次制定的呼叫轉移資費標準執行,具體詳見資費附件4。
以上資費標準的執行時間為2010年12月1日。
特此報告。
附件:
1.中國電信天翼國際卡(新)國際及港澳臺地區漫遊開通範圍及資費標準(C-G)
2.中國電信移動業務國際及港澳臺地區漫遊開通範圍及資費標準(C-C)
3.中國電信**133業務開通範圍及資費對照表(C-G)
4.中國電信移動業務國際及港澳臺地區漫遊呼叫轉移服務資費標準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