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教育廳下發《關於下達2010年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專項資金的通知》,決定從今年起,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
此次甘肅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小學生生活費將由每天2元提高到3元,初中生將由每天3元提高到4元。學生每年在校天數均按250天計算,全年小學生、初中生分別補助750元、1000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按5:3:2的比例分擔。通知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可在上述基本標準基礎上,調高補助標準,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自行解決。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規定用途將補助資金全部用於寄宿生生活補助,不得用於教師工資、津補貼和償還債務等支出。各地財政、教育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杜絕擠佔、挪用、平調等問題發生,確保補助資金專款專用。
甘肅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近日下發《省屬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臨時伙食補貼專項資金的通知》,決定對10.4萬餘名省屬高校及高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臨時伙食補貼625.05萬元。
據了解,該專項資金用於省屬23所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伙食補貼,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以每生每月20元的標準,從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按3個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