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近期將安排13個考核組深入全省各市縣、省直各單位,用20天時間對省直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年度考核。海南省委組織部12月10日召開會議,對該項工作進行動員和培訓。
據介紹,如此大規模地組織考核組,集中實施年度考核,在海南省尚屬首次。這是省委貫徹中央《2010—2020年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的一個具體步驟,是健全完善考核機制的大膽實踐,是加強省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
去年,中央出臺了《2010—2020年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對今後十年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規劃,確定了11個重點突破項目,其中之一就是探索健全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機制。結合海南省實際,省委出臺的實施意見中,提出要健全科學的考評機制。
根據此次考核工作部署,按照、參照或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省直單位領導班子及其省管幹部,原則上都要進行年度考核。新提拔任職的幹部,按現職務進行考核。交流任職不足半年的幹部,在現單位進行考核,作個人述職,但不作民主測評,交流前的工作表現由原單位提供。挂職鍛鍊時間超過半年的幹部,按所挂任職務進行考核;不足半年的,按挂任前職務進行考核。
考核工作將對2010年度省直單位領導班子發揮職能作用情況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設、領導水平、工作實績、完成重點任務、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實際成效。重點考核領導班子完成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部署情況,推動省直單位領導班子進一步轉變作風,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對2010年度省直單位省管幹部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
此次考核共分為總結述職、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徵求意見、調查核實、綜合評價、反饋結果等步驟。將根據年度總結、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徵求意見等結果,結合平時考核、專項考核情況,對領導班子和省管幹部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形成年度考核意見。
考核結果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培訓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梁飛表示,要通過充分運用差異化的考核結果,鼓勵優秀者再創佳績,引導中間者奮起直追,鞭策後進者正視不足,懲戒失職者改過自新,進而推動省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近年來,海南省在開展幹部人事制度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中,採取了“三個平時”的做法,即考察在平時、監督在平時、教育在平時,把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體現在平時、貫穿于日常。此次對省管領導班子和省管幹部進行年度考核,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