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3日開始正式啟動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總共有688種藥物列入基本藥物目錄,數量之多為全國各地方之最。今後,上海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將限定在基本藥物目錄內,執行不加價的零差率銷售,市民用藥負擔有望進一步減輕。
上海市衛生局12日正式發佈了《上海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試行)》和《上海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補藥物目錄》(2010版)。本市基本藥物目錄在全國基本藥物目錄的307種藥物基礎上,增加了符合上海經濟發展水平和市民用藥習慣的381種基本藥物,其中包括236種西藥、145種中成藥,主要涵蓋抗微生物藥、解熱鎮痛藥、心血管系統藥、呼吸系統藥、消化系統藥、激素及影響內分泌藥、維生素礦物質類藥、血液系統藥等24類藥品。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首先在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凡列入目錄的基本藥物,國家將保障生産供應、集中招標採購和統一配送,並實施零差率銷售。各基層衛生機構必須全部配給使用,並可由醫保報銷。
市衛生局表示,由於新制度仍需要一定的時間銜接,預計明年上半年,全市政府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在集中採購工作結束後,統一實施基本藥物的零差率銷售。屆時,本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只能在國家基本藥物和本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補藥物的範圍內配備使用藥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使用的藥品全部實施零差率銷售,這將進一步減輕本市患者醫藥費用負擔。(通訊員 宋國梵 記者 施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