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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衛生廳:八成縣(市、區)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5日   來源:浙江日報

    浙江省衛生廳24日發佈消息稱,從12月25日零時起,海寧、定海、岱山、婺城、永康、蓮都6縣(市、區)將正式開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所有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所用藥品全部按進價進行零差價銷售。至此,浙江省已有72個縣(市、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佔全省縣(市、區)總數的80%,提前超額完成國家規定的到2011年3月底達到60%的目標任務。

    今年2月25日,按照國家和省裏的統一部署,浙江省首批30個縣(市、區)率先實施基本藥物制度。7月1日,第二批42個縣(市、區)陸續開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到目前為止,全省已有1199個鄉鎮的1338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4461家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實行藥品零差價銷售。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改變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過去因“以藥養醫”導致藥價虛高的痼疾,給群眾帶來了真正的實惠。截至11月底,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社區醫療機構,藥價平均降幅達34.02%,累計減少群眾藥費支出10.64億元。門診量也同比增加了18.19%,達4316.14萬人次,“小病在社區”成為大多數群眾的首選。(記者 肖國強 通訊員 孫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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