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青海省節水型社會建設邁出了新的步伐。全面完成了青海省“十一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確定的節水目標。
——主要節水目標完成好于預期。農業、工業、城鎮等各行業用水指標均實現“十一五”節水目標。其中:萬元GDP用水量從2005年的565m3 下降至266 m3; 農業灌溉水利用系數從2005年的0.35提高到0.40;工業用水重復率從2005年的55%提高到67%,比2010年目標任務超出2%;城市節水器具普及率從2005年的50%提高到60%。
——節水制度建設取得新的突破。新的《青海省用水定額》(修編)出臺發佈,制定實施了黃河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細化方案,建立了黃河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機制。通過嚴格執行水資源論證、取水許可、水資源費徵收、水源地保護區、水功能區、入河排污口等管理制度,推進了水資源“三條紅線”管理體系的初步形成。
——節水型城市試點建設成效明顯。青海省全國節水試點城市從西寧市,拓展到格爾木市、德令哈市兩個資源開髮型城市。西寧市初步建立起節水型社會的法律、制度、經濟、技術、工程和宣傳體系,節水技術和管理水平有較大進步,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顯提高;格爾木市和德令哈市結合其經濟特點和水資源管理要求,積極探索農業節水途徑,推廣種植枸杞等耐旱經濟作物,引進滴灌等節水灌溉技術,促進了農業種植結構調整,以減少農業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