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近日出臺關於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的指導意見,要求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完善林業知識産權保護制度,強化林業自主創新,加快林業核心技術産業化,建立健全林業知識産權服務體系。
意見指出,林業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的發展目標是,到2015年,林業知識産權實現量的增長和質的提升,創造和運用能力持續增強,對生態建設和林業産業發展的促進作用初步顯現,林業植物新品種測試機構和測試手段基本完備。林業專利擁有量年遞增10%,林業植物新品種申請量達1000件,授權品種達600件;建立100家林業知識産權試點示範單位,實施50項重大專利産業化示範項目,形成20個優良植物新品種、10個地理標誌産品産業化示範基地,組建10個林業知識産權保護戰略聯盟。到2020年,林業知識産權的擁有量和質量顯著提高,運用效果明顯增強,政策法規基本完善,管理體系基本健全,林業知識産權對現代林業發展的支撐作用充分顯現,林業知識産權擁有量進入世界先進行列。
意見明確林業知識産權工作的重點任務是,加快構建林業知識産權創造體系,促進林業知識産權的轉化運用,加大林業知識産權保護執法力度,健全林業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完善各項支持和保障措施。
意見指出,加快構建林業知識産權創造體系,要確立企業在林業知識産權創造中的主體地位,建立健全産學研相結合的運行機制;提升林業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的知識産權創造能力,將知識産權內容納入林業科技計劃管理、成果管理、成果轉化及産業化等各個環節,研究探索公共財政資助開發的林業科技成果歸屬和利益分享制度,支持建立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林業科技創新基地;建立植物新品種保護激勵機制,制定扶持政策,加快林業植物新品種培育。大力促進林業知識産權轉化運用,要促進林業專利運用與産業化,推進林業專利權的轉讓、實施許可、投資入股、質押融資等政策措施的落實,支持組建産業化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扶持專利轉化與推廣運用項目;實施林業知識産權品牌戰略,推進林業企業品牌建設,完善林産品地理標誌保護制度;促進林業植物新品種推廣應用,建立林業植物新品種權轉化運用的政策導向和激勵機制,對具有重大社會公益推廣價值的新品種給予政府補貼;加強林業生物遺傳資源保護與利用,構建合理的林業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利益分享機制。加大以林業植物新品種為重點的林業知識産權保護力度,要健全林業知識産權行政執法體系,完善執法協作機制,建立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協調處理機制,加強邊境保護;強化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執法;加強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的條件能力建設;建立林業知識産權維權機制,鼓勵建立林業知識産權保護聯盟,建立林業知識産權涉外案件上報制度。建立健全林業知識産權服務體系,要加強林業知識産權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儘快建立林業知識産權基礎數據庫,建立林業知識産權專家諮詢和輔助決策分析系統;建立重點領域林業知識産權預警機制,建立重點出口的林産品知識産權預警指標體系,引導林業企業公平參與國際競爭;培育發展林業知識産權仲介服務,完善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代理制度。強化林業知識産權保障措施,要加強組織領導;多渠道解決林業知識産權資金投入;積極推動落實金融扶持政策;加強林業企事業單位知識産權管理;紮實開展林業知識産權試點示範工作;建立健全林業知識産權獎勵制度;加快林業知識産權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加大林業知識産權宣傳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