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新一屆(第二屆)郵票選題諮詢委員會1月21日成立,國家郵政局副局長徐建洲出席成立會議,為第二屆郵票選題諮詢委員會委員頒發聘書並講話。
徐建洲説,郵票是用戶享受郵政普遍服務、標誌郵件納費的有價票證,也是傳播文明,宣傳重要紀念日、重大事件和重要政治和歷史人物的意識形態載體,在推動郵政和集郵事業發展,促進文化繁榮,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修訂後的《郵政法》的實施,為郵政行業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201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郵票發行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郵票選題諮詢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和主要職責,為郵票選題諮詢委員會開展紀念郵票選題審議和年度紀特郵票發行計劃的審議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對於郵票選題工作,徐建洲向郵票選題諮詢委員會提出三點建議。一是依法開展郵票選題工作。《郵政法》和《郵票發行監督管理辦法》對紀念郵票選題和紀特郵票發行計劃審定工作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中《郵票發行監督管理辦法》不僅規定了郵票選題應遵循的正面宣傳、科學性等七項原則,也對紀念郵票選題、紀特郵票發行計劃審定工作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這些都是委員會開展工作的重要依據。二是郵票選題諮詢委員會委員來自不同領域,學有專長、思想活躍、熟悉各方面的情況,既是國家郵政局推進科學民主化決策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國家郵政局履行職責,出色完成郵票發行監管任務的重要幫手。希望各位委員發揮特長,積極參與郵票選題諮詢工作。三是牢固樹立聯絡實際的工作作風,營造民主和諧氛圍。郵票選題工作政治性強、政策性強、影響面廣,工作要求高。做好郵票選題工作要樹立理論聯絡實際的工作作風,加強調研。國家郵政局將盡可能地提供條件、創造條件組織委員們開展專題調研。
據了解,國家郵政局第一屆郵票選題諮詢委員會成立於國家郵政局重組不久的2007年6月,在三年多的時間裏,第一屆委員會為國家郵政局審定2008年到2010年共三年的紀特郵票發行計劃提出了切實有效的建議,特別是在“建國六十週年”、“建軍八十週年”、“改革開放三十週年”以及“上海世博會”等重大題材郵票的選題上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