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關於2011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將我部2011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姓名
|
准考證號
|
職位名稱
|
面試最低分數線
|
調劑人選最低面試分數線
|
張航
|
108113030619
|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科員及以下
|
98
|
-
|
劉利永
|
108113034030
|
華汝國
|
108134042528
|
劉玉朝
|
108113036807
|
張潔
|
108113014625
|
陳小鹿
|
147170580219
|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網絡管理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
96.5
|
115.3
|
張文超
|
108113022313
|
孫海洋
|
108113036429
|
修非
|
108113037320
|
肖亞輝
|
108171444320
|
洪晶
|
108131021614
|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網絡管理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
98.9
|
-
|
葉鑫華
|
108136041918
|
余運強
|
108133063611
|
張興
|
108132274625
|
盧傑
|
108133271024
|
賈凱君
|
104134042814
|
國家信息化專家諮詢委員會秘書處辦公室主任科員及以下
|
102.2
|
113.4
|
孫雲傑
|
108171473917
|
趙建光
|
108112022312
|
賈明龍
|
108133070115
|
李嫣婧
|
108171171101
|
二、考生面試資格確認
請面試人員名單中的考生於2011年2月2日前(以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寄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編制調配工資處。(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13號;郵政編碼:100804)
1、身份證複印件;
2、學生證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工作證或人事部門介紹信複印件(社會在職人員),待業人員提供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加蓋公章的待業證明複印件;
3、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複印件;
4、已獲得的各學習階段(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
5、報名推薦表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複印件(社會在職人員,需註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絡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不一致的,需提供離職證明,確有困難無法開具的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6、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須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6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並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註明姓名;
8、報考職位“其他條件”項要求的英語及計算機水平、工作經歷、文字能力(發表文章)、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逾期未寄送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其他注意事項
1、面試擬定2011年2月23日至27日之間擇期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參加面試報到時,均須攜帶本通知第二項所列複印件的相應原件;
3、考生對本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報考信息不實,將取消面試資格;
4、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應在規定位置粘貼彩照;
5、考生所提交材料複印件概不退還。如無另行通知,説明材料已收到。
請各位考生務必注意我部網站發佈的後續通知。
聯絡電話:010-68205912
工業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