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文物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及各直屬單位下發《關於做好春節期間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充分認識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將文物安全作為節日期間的首要任務,認真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及時安排部署各項安全工作,採取有力措施,預防和杜絕各類文物安全事故的發生。
《通知》要求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各文博單位採取以下幾項措施加強文物安全工作:
一是開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徹底消除隱患。各地要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單位消防工作 堅決遏制文物火災事故的緊急通知》(文物督函[2010]1217號)要求,全面深入開展文物單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要大力整改火災隱患,對重大火災隱患要掛牌跟蹤督辦,確保整改成效。春節期間,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紀念館等文博單位周圍有燃放煙花爆竹或者燃香等活動的,要採取切實有效安全防控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二是加強田野文物安全保護,落實安全職責。春節期間是田野文物盜竊、盜掘案件多發期,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各文博單位要按照《關於加強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文物督函〔2010〕1249號)要求,逐處落實田野文物保護機構或保護管理責任人,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加大巡查檢查力度,擴大範圍,增加頻次,主要領導要親自帶隊組織開展巡查,做到對文物犯罪提前防範、事先預警。同時,積極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絡溝通,建立防範和打擊文物犯罪聯動機制。一旦發生田野文物盜竊、盜掘案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督促破案。
三是制訂完善安全應急預案,加強安全管理。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各文博單位要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到崗、措施到位、責任到人,保證24小時通信聯絡暢通。建立應急處理機制,制訂和完善應對蓄意破壞、文物損毀丟失、人員安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安全預案並組織演練。對文物古建築、博物館展廳、文物庫房、考古工地、文物保護工程工地等重點單位和要害部位,要增加人防、物防和技防力量,進行重點防範。
四是做好參觀遊覽接待工作,提高服務水平。各文物開放單位要認真做好春節期間參觀旅遊人員的服務接待工作,根據參觀人數容量,制訂詳細的接待方案,增加講解、服務、安保等人員力量,提供熱情週到的服務。同時,對人群密集的文物開放單位和實行免費開放的博物館,根據實際接待能力和觀眾容量,合理調控參觀人數,採取有效的疏導措施,保證良好的參觀秩序和文物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文物行政部門將本地區開展文物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田野文物安全大檢查工作情況,按規定時限上報國家文物局。春節期間,若發生文物安全突發事件,要依法妥善處置,及時上報。對因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導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