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將對本轄區內已經批准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醫療機構進行清查和梳理,認真開展清理整頓工作。
重點對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的依法執業情況進行自查,發現機構和人員未取得相應資質、機構基本條件不符合相關標準、診療活動超出登記執業範圍、發佈違法醫療廣告或違規發佈醫療廣告、醫師超範圍執業、違規開展會診、未按規定聘請境外醫師短期行醫、未按照其核準的醫療美容項目級別開展診療活動等與有關規定不符的情形,要堅決予以整改。要嚴格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相關制度,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對未經批准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醫療機構要依法嚴肅查處。通過清查,要掌握本轄區內開展醫療美容服務醫療機構的基本情況,包括機構數量、類別、地址、診療科目情況和開展的醫療美容項目情況等;從事醫療美容工作的醫護人員情況,包括各類人員數量、專業、資質等。自治區衛生廳將組織專項整治工作組對全區6個以上盟市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醫療機構進行抽查,主要採取現場檢查、查閱有關資料、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建議、審查有關醫務人員的資質、現場考核其知識能力、技術水平等方式進行。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要依法做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