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不斷加大法律援助財政支持力度,中央和大部分省級地方設立了法律援助專項經費,支持貧困地區開展法律援助工作,2010年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從6000萬元增至1億元,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資金為5千萬元,全國法律援助經費總額達到10.06億元,同比增長32.8%,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法律援助機構服務設施不斷改善,法律援助工作整體水平不斷提升。
據統計,2010年,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726763件,同比增長13.4%。其中,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69920件,同比增長14.9%;受援人總數達到819953人次,同比增長11.3%,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據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負責人介紹,2008年9月,國務院批准司法部成立法律援助工作司,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法律援助管理機構納入司法行政機關序列。經過幾年努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制定下發了《司法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等文件,促進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各地制定實施了“三項標準”,即公民經濟困難標準、法律援助事項補充範圍和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把與民生問題密切相關的權益保障事項逐步納入法律援助事項範圍,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了法律援助覆蓋面。開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推動各地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務長效機制,提高法律援助服務效率和質量,促進了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 (記者 孫春英 李恩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