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鞏固2010年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切實規範供電企業業擴報裝工作,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近日,電監會印發《關於深入開展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2011年在全國繼續深入開展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
《通知》指出,2011年專項治理的主要內容有:各供電企業對照《關於對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重點抽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辦稽查函〔2010〕426號)的要求,進一步做好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認真做好整改工作。電力監管機構將組織對2010年專項治理重點抽查發現問題的供電企業進行復查,確保有關問題和要求整改落實到位。同時,對用戶受電工程的重點環節、“三指定”投訴舉報的多發地區,以及供電企業的關聯企業進行重點排查。專項治理結束後,將向社會發佈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情況通報。根據以上內容,《通知》將2011年專項治理工作分為三個階段:2011年1月——3月為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4月至10月為重點排查階段;2011年11月至12月為總結階段。
《通知》強調,電力監管機構將加大排查力度,嚴肅處理“三指定”行為。對發現整改不認真、走過場的供電企業將予以通報;對發現的供電企業涉嫌“三指定”行為將按程序嚴肅處理。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三指定”專項治理工作的艱巨性和複雜性,把深入開展專項治理作為重要工作內容,增強做好專項治理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各電網(電力)公司在2011年3月底前對所屬企業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電監會各派出機構要加強對供電企業的指導和監督,進一步加大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認真受理涉及“三指定”有關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