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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印發《再生有色金屬産業發展推進計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11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2011年1月2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印發《再生有色金屬産業發展推進計劃》,通知全文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學技術部 財政部
關於印發《再生有色金屬産業發展推進計劃》的通知
工信部聯節〔2011〕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科技、財政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為規範、引導再生有色金屬産業發展,結合貫徹落實《有色金屬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財政部聯合組織編制了《再生有色金屬産業發展推進計劃》。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學技術部 財政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再生有色金屬産業發展推進計劃

    為加快再生有色金屬利用步伐,進一步優化再生有色金屬産能佈局,加快結構調整,實現産業升級,推動産業規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特製定本推進計劃。

    一、産業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有色金屬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原材料産業,在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有色金屬具有良好的循環再生利用性能,有色金屬再生利用節能減排效果顯著,是有色金屬工業發展的重要趨勢。發展再生有色金屬産業,多次循環利用有色金屬,既保護原生礦産資源,又節約能源、減少污染。據測算,與原生金屬生産相比,每噸再生銅、再生鋁、再生鉛分別相當於節能1054千克、3443千克、659千克標煤,節水395立方米、22立方米、235立方米,減少固體廢物排放380噸、20噸、128噸,每噸再生銅、再生鉛分別相當於少排放二氧化硫0.137噸、0.03噸。

    (一)産業發展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有色金屬再生利用得到快速發展,生産和消費規模不斷擴大,産業比重逐步提高,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升,再生有色金屬産業已成為我國有色金屬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産業規模快速擴大。本世紀以來,再生有色金屬産量連續10年保持快速增長,再生銅、再生鋁、再生鉛等主要再生有色金屬産量年均增長27%,從2000年的72萬噸增加到2009年的633萬噸。2009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屬産量佔當年十種有色金屬産量的24.3%,相當於10年前全國十種有色金屬總産量,再生有色金屬産業已形成一定規模。

    ——産業集中度逐步提高。已建成一批年産5萬噸以上再生有色金屬企業,其中最大的再生鋁企業産能達65萬噸,再生銅企業産能超過40萬噸,再生鉛企業産能超過20萬噸。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環渤海經濟圈和成渝經濟區等逐步形成再生有色金屬産業集群,一批進口再生資源加工園區和國內回收交易市場,以及規模化再生有色金屬利用工程正在建設。

    ——技術水平不斷提升。再生有色金屬技術裝備和清潔生産水平持續進步,金屬熔煉回收率不斷提高,産品結構不斷優化。一批原生礦産冶煉龍頭企業加快進入再生有色金屬領域,快速拉升産業整體發展水平。

    ——社會效益日益顯現。再生有色金屬産業是典型的勞動密集型産業,其回收、分類、拆解、冶煉各環節需要大量勞動力資源,目前,行業從業人員達到150萬人以上,為緩解就業壓力、促進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再生有色金屬産業發展仍然面臨突出的矛盾和問題。

    ——産業集中度低,亟待建立行業準入制度。多數企業生産規模小,全行業産業集中度普遍較低。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有300多家再生鉛企業,2009年平均産能僅為4100噸;年産量超過10萬噸的再生銅企業只有2家,多數企業年産量低於3萬噸;大型再生鋁企業年産量達到30萬噸以上,小企業年産量僅有幾百噸。目前,行業缺乏準入管理,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市場競爭無序,亟待加以規範。

    ——技術裝備水平落後,環保形勢嚴峻。綜合能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回收利用率等關鍵指標與發達國家差距明顯。再生銅行業,大部分中小企業仍採用落後的傳統固定式陽極爐;再生鉛行業,小企業産能佔50%,大多采用人工拆解廢鉛酸蓄電池,廢鉛酸液隨意傾倒,冶煉工藝及設備落後,鉛膏、鉛柵未實現分類熔煉,帶來極大環境污染隱患。

    ——標準政策體系有待完善,先進産能競爭力弱。我國廢舊有色金屬回收、拆解及利用環節標準規範較為薄弱,政策法規體系不完善,不利於形成公平的行業競爭環境。規模化、規範化企業節能環保投入大,生産成本相對較高,在廢舊有色金屬原料採購競爭中處於劣勢地位,生産經營困難,産能開工不足。整個行業呈現出 “規模經濟不出效益”、“環保科技不出效益”、“先進産能吃不飽”等不正常狀態。

    ——加工園區和交易市場有待進一步規範。許多地方未充分結合資源條件、環境形勢和供需市場,紛紛投資建設進口再生資源加工園區、交易市場或産業集群(以下簡稱“加工園區”)。加工園區建設缺乏科學規劃,造成無序競爭和資源浪費,不利於産業健康發展。加工園區內部尚未形成覆蓋回收、拆解和深加工的産業鏈。

    ——廢舊金屬原料供應緊張。我國有色金屬消費量居全球領先地位,但由於工業化、城鎮化進程較為短暫,廢舊有色金屬資源蓄積量相對不足,廢舊有色金屬原料主要依靠國外進口。2009年,我國進口廢舊有色金屬原料達665萬噸(實物量)。隨著國際再生資源産業發展,廢舊有色金屬資源競爭日趨激烈。廢舊有色金屬原料日益緊缺成為制約我國再生有色金屬産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

    (二)面臨的形勢

    ——有色金屬需求持續增長。我國是近年來全球有色金屬需求增長最快的國家,但人均消費量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增長空間,經濟發展對有色金屬的需求仍將處於增長階段。不斷增加的社會蓄積量為有色金屬循環利用奠定了良好基礎。截至2009年底,消費領域蓄積有色金屬資源超過2億噸。

    ——有色金屬原生礦産資源約束不斷加劇。我國有色金屬礦産資源相對短缺,資源消耗量持續增加,重要資源對外依存度逐年攀升,目前銅原料約65%、鋁原料約55%、鉛鋅原料約30%以上依靠進口,並且還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大力發展再生有色金屬産業是緩解資源約束的有效途徑,有利於解決國內自然礦産資源不足與有色金屬需求增長之間的突出矛盾。

    ——有色金屬産業面臨的節能環保壓力日益加大。有色金屬作為傳統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任務艱巨。充分利用廢舊有色金屬是有色金屬工業實現節能減排目標的有效手段。“十一五”前四年,我國再生有色金屬産業與生産等量原生金屬相比,相當於節能4650萬噸標煤,節水18.8億立方米,減少固廢排放34.5億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112萬噸。

    我國仍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已逐步進入資源循環大週期,大量汽車、家電等機電産品面臨淘汰或報廢,為加快發展再生有色金屬産業提供了基礎條件。目前,發達國家再生有色金屬産量佔有色金屬總産量平均超過50%,與之相比,我國差距明顯,再生有色金屬利用前景廣闊,潛力巨大。面對我國不斷加劇的資源環境雙重約束,不管是從節能減排還是從有色金屬産業自身發展需要出發,都要求提升再生有色金屬利用的戰略地位,大力推進再生有色金屬産業加快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認真實施《有色金屬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加快推進節能減排,切實加強行業準入,加快淘汰落後産能,強化技術改造,優化産業佈局,提高産業集中度,促進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推動再生有色金屬産業規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強化行業準入,優化産業佈局。按照國家産業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再生有色金屬行業準入條件,遏制再生有色金屬低水平産能擴張,加快淘汰不符合産業政策的落後生産能力,優化産業佈局,提高行業集中度。

    ——加快科技創新,推進産業升級。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鼓勵産學研結合,著力突破制約産業轉型升級的關鍵共性技術,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提高工藝裝備水平,提升産品檔次和質量,實現産業調整升級。

    ——實施示範工程,發揮引導作用。加快行業示範工程和産業集群建設,支持重點再生有色金屬企業建設試點示範項目,充分發揮典型示範引領行業發展的作用,逐步提高行業綜合競爭力。

    ——鼓勵兼併重組,培育優勢企業。推動企業兼併重組,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産業集中佈局、集約發展。支持産品質量好、市場競爭力強的骨幹企業發展壯大。增強具有良好業績和發展潛質的中小企業抵禦風險的能力。

    (三)主要目標

    到2015年,再生有色金屬産業規模和産量比重明顯提高,預處理拆解、熔煉、節能環保技術裝備水平大幅提升,産業佈局和産品結構進一步優化,節能減排和綜合利用水平顯著提高。

    1.産業規模和産量。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屬産量達到1200萬噸,其中再生銅、再生鋁、再生鉛佔當年銅、鋁、鉛産量的比例分別達到40%、30%、40%左右。

    2.産業集中度和佈局。到2015年,再生銅、再生鋁行業形成一批年産10萬噸以上規模化企業,再生鉛行業形成一批年産5萬噸以上規模化企業。前10位企業産業集中度達到50%以上;培育形成若干産業集聚發展的重點地區,其産能比重超過80%。

    3.技術裝備水平。到2015年,産業整體技術裝備水平明顯提高。廢舊有色金屬機械化拆解預處理技術普遍應用,分級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再生銅新型強化熔煉爐向設施完整化和配套化方向發展。再生鋁雙室反射爐、鋁液攪拌技術、鋁液直供、蓄熱式燃燒等技術裝備廣泛應用。再生鉛企業採用預處理破碎分選、鉛膏鉛柵分類熔煉、低溫連續熔煉、回轉短窯熔煉等先進技術的産能達到80%以上。

    4.節能減排及資源綜合利用。到2015年,再生銅熔煉(雜銅-陰極銅)能耗低於290千克標煤/噸,再生銅熔煉金屬回收率達到96%以上;再生鋁熔煉能耗低於140千克標準煤/噸,再生鋁熔煉金屬回收率達到95%以上;再生鉛熔煉能耗低於130千克標準煤/噸,廢鉛渣100%無害化處置,再生鉛熔煉金屬回收率達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優化産業佈局,提高産業集中度

    根據我國廢舊有色金屬資源及加工園區分佈情況,以現有骨幹企業為基礎,統籌規劃,進一步優化再生有色金屬産業佈局。重點支持浙江、廣東、山東、天津、江西等地區發展再生銅,支持廣東、浙江、重慶、上海、河南等地區發展再生鋁,支持安徽、河南、山東、江蘇、湖北等地區發展再生鉛。

    在具有産業基礎以及資源優勢的地區培育形成若干年利用廢舊有色金屬5萬噸以上生産企業,促進規模化和集約化發展。鼓勵東部沿海地區充分利用技術、資金、品牌和營銷渠道等優勢,重點發展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再生有色金屬産品;支持中西部地區發揮區位優勢,積極承接産業轉移。鼓勵和支持大型龍頭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原料來源渠道,逐步構建上下游緊密聯絡、跨區域協同發展的産業鏈。

    (二)促進技術進步,實現産業轉型升級

    加快關鍵共性技術及新興先進技術的研發、推廣和産業化步伐,重點突破廢舊有色金屬預處理、熔煉、節能環保領域技術和裝備,加強有毒有害物質生成機理、快速檢測和治理技術研究(詳見附件)。鼓勵企業採用先進檢測技術和設備,強化再生有色金屬産品質量過程控制。鼓勵研發推廣在原生金屬生産工藝過程中合理利用廢舊有色金屬的技術裝備。積極研究新型電子設備及電子消費品中有色金屬、稀貴金屬回收利用技術。

    (三)支持重點項目,提升整體發展水平

    支持再生有色金屬優勢項目,發揮典型示範作用,引導行業規範發展,逐步提升發展質量水平。在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環渤海和成渝經濟區等具備一定産業基礎的區域支持改擴建20萬噸再生銅項目6~8個,20萬噸再生鋁項目8~10個。在華北、華中、東北、黃河三角洲等地區支持改擴建5~10萬噸再生銅項目10個,5~10萬噸再生鋁項目15個,5萬噸以上再生鉛項目10個。在西北地區支持改擴建5萬噸再生銅項目2個,5萬噸再生鋁項目3個。支持在具備産業基礎的地區培育形成一批鋅、鈷、鎳、鍺、銦、貴金屬等其它廢舊有色金屬回收利用項目。

    (四)加強統籌規劃,完善回收利用體系

    以國內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試點建設為基礎,結合我國廢舊有色金屬資源回收特點,充分利用、規範和整合現有廢舊有色金屬回收渠道。統一規劃、合理佈局,選擇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企業建設再生有色金屬回收示範工程。加快廢舊有色金屬規範化交易和集中處理,逐步在全國形成覆蓋全社會的再生有色金屬回收利用體系。支持利用境外可用做原料的廢舊有色金屬資源,提高我國採購國外高品質資源的市場競爭力。

    進一步規範有色金屬拆解加工和交易市場建設,合理佈局加工園區和交易市場,除適當調整沿海地域分佈外,原則上不再新建加工園區。在現有加工園區和交易市場基礎上,支持形成5個技術先進、管理規範,年拆解能力達到100萬噸的加工園區,10個年拆解能力達50萬噸的加工園區。5個年交易量達到60萬噸以上的回收交易市場,10個年交易量40萬噸的回收交易市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建立行業準入制度

    研究制定再生銅、再生鋁和再生鉛等行業準入條件,明確再生有色金屬行業企業規模、技術裝備、綜合能耗、節能環保等準入指標,提高産業準入門檻,促進産業結構優化,規範行業秩序,提升資源綜合利用率和節能環保水平,引導生産要素向優勢企業集中。嚴格執行國家産業政策和項目審核管理規定,強化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和用地審查,重點推進現有企業技術改造和産業調整升級,從嚴控制總量,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盲目擴張。

    (二)加大技術研發推廣力度

    編制再生有色金屬技術裝備指導目錄,支持研發新型再生有色金屬預處理、熔煉、節能環保技術裝備。鼓勵引進和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形成具有我國特色的再生有色金屬技術體系。加強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鼓勵構建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全面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支持通過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平臺,聯合攻關制約行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加快科研成果産業化。

    (三)實施試點示範工程建設

    依託基礎條件好、技術裝備先進的重點項目、企業,開展試點示範工程建設,支持建設産業化試點示範基地和産業集群。大力推廣示範工程成果及經驗,帶動産業整體水平提升。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及政策措施,加大對再生有色金屬産業的支持力度。支持産業相對薄弱的西北和東北地區高起點、高標準發展再生有色金屬産業。

    (四)加快淘汰落後生産能力

    嚴格行業準入條件,對落後産能實行限期治理和整改,仍不達標的應予關停。對未完成淘汰落後産能任務的地區,暫停投資項目核準和審批。加大對限期淘汰裝備的監管力度,防止擅自擴容改造和異地轉移。

    再生銅行業,淘汰無煙氣治理設施的焚燒工藝和裝備,以及鼓風爐、沖天爐、50噸以下的傳統固定式反射爐。

    再生鋁行業,淘汰直接燃煤的反射爐和4噸以下的其他反射爐,禁止採用坩堝爐熔煉再生鋁合金。

    再生鉛行業,淘汰土燒結盤、簡易高爐、燒結鍋、燒結盤以及直燃煤式反射爐、沖天爐、坩堝爐熔煉等落後煉鉛工藝和設備。

    (五)完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

    充分發揮金融、財政、稅收、環保、土地等政策手段作用,落實和完善促進再生有色金屬産業發展的財稅支持政策。制定鼓勵實施並購重組的政策措施,鼓勵對符合條件的骨幹企業兼併重組給予融資支持,優先支持實施兼併重組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改造項目。根據産業發展變化,適時調整和制定促進産業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再生有色金屬回收利用管理辦法》,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臺促進再生有色金屬回收利用體系建設的規章制度。推行再生有色金屬複雜物料預處理拆解、熔煉、加工等關鍵崗位持證上崗制度。建立健全再生有色金屬標準體系,加快制定、修訂、宣貫相關技術和産品標準。研究建立再生有色金屬回收利用評價指標和監測體系。

    (六)加大行業監管指導力度

    各級工業和信息化、科技、財政主管部門要加強配合,協調國土、環保、商務、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共同落實地方支持再生有色金屬利用産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推進節能減排和技術進步,確保環境安全,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引導和推進再生有色金屬産業可持續發展。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合理規劃佈局,嚴格準入條件,促進産業規範有序發展。

    要進一步強化環保監管和治理。禁止採用露天焚燒方法去除廢銅、鋁芯電線電纜塑料、橡膠皮以及其它雜質。加工園區應建立“三廢”實時監測系統,加強安全、勞動保護和環保設施建設,實現污染物集中處理。嚴格執行國務院《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等政策規定。從事廢鉛酸蓄電池收集和處置單位,必須依法取得危險廢物收集和處置經營許可資質。加強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利用各階段環境監管,嚴禁人工拆解預處理,回收、儲運、拆解、熔煉加工企業“三廢”必須達標排放。

    (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

    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仲介組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及時反映行業情況和企業訴求,積極為企業提供信息諮詢、培訓等服務,引導企業落實國家産業政策。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統計分析、技術裝備推廣、行業自律及維護市場秩序等方面的作用。鼓勵行業協會積極參與有關政策法規、行業標準、發展規劃、準入條件等制定工作,共同推動再生有色金屬利用行業規範、健康發展。

附件 再生有色金屬産業重點研發及推廣的技術裝備

 

研發及推廣主要技術、裝備

預處理領域

廢舊有色金屬機械化拆解預處理技術;廢鉛酸蓄電池無污染破碎分選機械化國産技術;廢鋁預處理技術;廢舊有色金屬與其他雜質高效分離預處理技術

熔煉領域

再生銅傾動式陽極爐;豎爐及其它新型強化熔煉爐;廢雜銅分級直接利用技術;先進鋁熔煉技術裝備;蓄熱式燃燒技術;廢鋁罐低燒損還原技術;廢鉛蓄電池鉛膏、鉛柵分類熔煉技術;廢鉛酸蓄電池濕法冶金清潔生産技術;鼓勵開發在原生有色金屬生産工藝過程中利用廢舊有色金屬的技術裝備

節能環保領域

鋁灰渣、鉛渣高效無污染處理技術;節能型熔煉爐;節能環保型固廢焚燒爐;餘熱回收利用技術設備;再生有色金屬生産污染物治理技術和設備;加強對有毒有害物質生成機理、治理技術和快速監測技術的研究

其它技術

再生有色金屬熔煉工藝智慧化控制技術;再生有色金屬物料自動配比設備;廢舊有色金屬成份快速檢測設備;鋅、鎳、鈷、鍺、銦、貴金屬等其它廢舊有色金屬循環利用技術、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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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色金屬材料製備加工國家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
·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佈1-11月有色金屬行業運行情況
· 11月我國十種有色金屬産量269萬噸 同比下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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