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全力推動法治質檢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2月24日至25日在廣東東莞市召開的全國質檢系統法制工作會議給出了答案。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蒲長城到會並講話,廣東省副省長招玉芳致辭。
據了解,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全國質檢系統將採取“6+1”措施,即全面推進大規模法律知識學習培訓活動、質檢法規和制度建設、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審批制度的深層次改革、質量安全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的建設、法治工作機制和隊伍建設,大力加強質檢法律宣傳,從而貫徹落實全面建設法治質檢的要求。
蒲長城在會上肯定了質檢事業蓬勃發展10年來,法制工作為質檢事業發展所發揮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他強調,全面建設法治質檢,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動建設法治政府的應有之義,是質檢工作順應形勢發展推動社會進步的必然選擇,也是實現質檢事業自身發展的根本需要。全系統要統一認識,切實做到把全面建設法治質檢作為質檢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招玉芳在致辭中回顧了“十一五”廣東省經濟發展取得的成績,充分肯定了廣東質檢系統在其中發揮的重要作用,並對今後該省的質檢工作提出了希望。
國家標準委、國家認監委、總局有關司局、直屬挂靠單位的負責人,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及各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質監局法制工作分管局長和法規處長出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