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盈江地震災區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目前已全面啟動。國土資源部近日研究制定關於支持盈江地震災區災後恢復重建的有關政策措施,並致函雲南省人民政府,表示將充分發揮部門優勢和專業優勢,在繼續做好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和搶險救災用地保障的同時,全力做好災區恢復重建支持保障工作。
地質災害防治是震後恢復重建的關鍵。國土資源部門將把加快開展盈江縣災區的地質災害治理工作,科學指導災後恢復重建規劃選址、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等作為支持盈江地震災區恢復重建的重要工作。具體來説,包括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和高精度遙感調查,儘快安排盈江縣地質災害詳查,做好集中安置點、救災人員居住點以及重建選址等的地質災害評估。對每一處地質災害隱患,制定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方案,為受災群眾安置、災後重建選址、規劃編制等提供決策依據。災後重建的城鎮村選址,必須避讓地質災害危險區,確實無法完全避讓的,必須安排防治工程排除危險。災後重建規劃必須具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防治規劃的內容,否則不得批准用地。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機制和地質災害巡查、排查制度,建設監測預警體系和群測群防體系,實施必要的避讓搬遷和工程治理,最大限度減少次生地質災害發生的風險。
針對盈江恢復重建的實際需求,國土資源部還將推出保障災區恢復重建的供地、用地政策,指導災區編制災後恢復重建土地利用規劃,優先安排過渡安置住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産業發展、生態修復、農民生産與生活必需的建設用地,適當調整基本農田佈局;保證災後恢復重建用地計劃指標;開展挂鉤試點支持災區恢復重建,對規劃易地重建的村莊和集鎮,凡廢棄村莊和集鎮具備復墾條件的,可以使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週轉指標;及時提供搶險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用地,其中,對於災區搶險救災設施和應急安置等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據需要先行臨時使用;建立建設用地審批快速通道,根據災區各類用地的特殊要求,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報批材料,調整審批程序,保證及時高效用地。此外,在恢復重建期間,國土資源部還將降低災區出讓地價標準,加大災區土地整治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作為災後損失評估和恢復重建的依據,切實維護災區群眾土地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