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編辦獲悉,山東省基層醫療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工作已經完成,目前,全省140個縣(市、區)1868個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全部設立了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現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全覆蓋。
山東省明確,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社會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經費來源為財政補貼;主要承擔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診療等基本醫療服務,從根本上實現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職能定位。
為方便群眾就醫,山東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佈局作了較明確的規定,每個鄉鎮原則上設置1所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按照街道辦事處範圍或3萬—10萬居民設置。為避免重復設置和資源浪費,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主要通過對現有一級、部分二級醫院和國有企事業所屬醫療機構等進行轉型或改造設立,也可由綜合性醫院舉辦,並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對街道辦事處範圍內沒有醫療機構的,由政府負責舉辦。目前,全省140個縣(市、區)1868個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全部設立了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其中政府舉辦鄉鎮衛生院1491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9個,實現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