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起,南京市在省內率先將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員工、自由職業者等群體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的行列。這三類人員,正常繳存公積金6個月後,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記者昨日(3月24日)獲悉,這三類人員的具體繳納方法為:進城務工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比照所在單位其他職工辦理;城鎮個體工商戶可以持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和身份證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為本人及其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自由職業者可以持身份證、就業登記證以及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到建設銀行各承辦網點申請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人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後,不僅可以享受國家免稅政策,而且可以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在需要時使用住房公積金或者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與其他職工一視同仁、不設障礙,統一額度為20萬元/人。
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昨表示,住房公積金制度本就是一種普惠性的制度保障,將外來務工人員等三類人員新增進公積金繳存和貸款行列,是拓展住房公積金保障面的一項重要舉措。
南京市2007年在《公積金管理條例》中明確,“要將外來務工人員等納入公積金保障面”。不過,這一惠民新政的實質性開啟卻耗費了近5年。據介紹,截至昨日,尚未有外來務工人員等新納入人員繳存公積金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