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0年度交通運輸産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廳科技字[2011]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為加強對交通運輸用産品的質量管理,規範交通運輸市場秩序,保證交通運輸建設工程質量和交通運輸安全,提高交通運輸服務水平,經國家質檢總局同意(質檢辦監督函〔2010〕633號),我部印發了《關於開展2010年交通運輸産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廳科技字〔2010〕152號),並組織了2010年度部分重點交通運輸産品質量的行業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産品為道路用瀝青、公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劑、公路工程土工格柵、公路波形梁鋼護欄、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設備、機動車輛制動液及汽車發動機冷卻液等七類交通運輸産品,抽查工作由交通部公路工程檢測中心(國家道路及橋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交通部交通工程監理檢測中心(國家交通安全設施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交通部汽車運輸行業能源利用監測中心承擔。
本次抽查工作得到了大部分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共收到黑龍江、吉林、遼寧、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西、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四川、重慶、西藏、貴州、雲南、廣東、廣西、海南、江西、福建、安徽、江蘇、浙江、湖北、河南、山東等28個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的《在建公路交通産品基本情況表》,對具備抽查條件的省份及企業進行了監督抽查,其中:
道路用瀝青: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湖北、山西、陜西、黑龍江、遼寧、浙江、貴州共11個省(市)18條高速公路、37家生産企業的48個批次、48份樣品。
公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劑:抽查了福建、江蘇、山東、山西等4個省6個路段、15家生産企業的15個批次、15個樣品。
公路工程土工格柵:抽查了福建、山東、山西、黑龍江等4個省8個路段、14家生産企業的15個批次、15個樣品。
公路波形梁鋼護欄:抽查了黑龍江、吉林、遼寧、天津、河北、河南、山西、陜西、青海、甘肅、四川、重慶、貴州、江西、湖北、浙江、廣東等17個省(市)的22個路段、67家生産企業的168個批次、2554個樣品。
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設備: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蘇、江西、安徽等7個省(市)7家生産企業的17個批次、130個樣品。
機動車輛制動液:抽查了北京、天津、山東、江蘇、上海、黑龍江、遼寧7個省(市)的24家獲得生産許可證生産企業的29個批次、29件樣品。
汽車發動機冷卻液:抽查了北京、天津、山東、江蘇、上海、黑龍江、遼寧7個省(市)的27家生産企業的28個批次、28件樣品。
其中的道路用瀝青、公路波形梁鋼護欄、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設備由於大部分省(區、市)信息反饋比較及時並且抽查樣品數量是近年來最多的一次,抽查結果較好地反映了産品的整體質量水平,為部掌握交通産品質量狀況和制定行業質量管理政策提供了依據。
二、抽查結果
(一)道路用瀝青
抽查了18個在建高速公路項目、37家生産企業的48個批次的産品(包括道路石油瀝青和聚合物改性瀝青),共抽取48個樣品,抽樣合格率為89.6%。其中道路石油瀝青抽取樣品27個,抽樣合格率為92.6%,聚合物改性瀝青抽取樣品21個,抽樣合格率為85.7%。道路石油瀝青中的不合格産品為70號A級瀝青和90號A級瀝青,不合格的指標為25℃針入度及60℃動力粘度;改性瀝青不合格産品為SBS改性瀝青I-D類,不合格的指標為135℃運動粘度及TFOT後5℃延度(詳見附件1)。
從抽查結果看,道路用瀝青總體質量較好,這與連續多年的行業監督抽查、交通建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等對主體工程建設質量的重視是分不開的。但在今年的監督抽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例如有些路段在施工前沒有對瀝青産品進行檢測或檢測項目過少就進入施工作業;對改性瀝青質量控制不嚴,對基質瀝青沒有進行規範的批次檢驗,從而導致改性瀝青産品質量下降。這些問題應引起有關方面高度重視。
(二)公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劑
抽查了6個路段、15家生産企業的15個批次的産品,共抽取15個樣品(高效減水劑8個、緩凝高效減水劑7個),抽樣合格率為100%(詳見附件2)。
從抽查結果看,公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劑質量較好,這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生産廠家對工程質量重視、質量控制嚴格是分不開的。但從抽查地域分佈情況看,本次抽查的地區只涉及了4個較南部的省份,雖包括重點工程以及國內生産規模較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生産廠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因抽查的基數偏少,尤其是寒冷地區因氣候原因未能抽樣,抽查對象存在局限性,不能完全代表路用外加劑的實際水平,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生産企業仍不能放鬆對該産品的質量管理工作。
(三)公路工程土工格柵
抽查了8個路段、14家生産企業的15個批次的産品,共抽取15個樣品,抽樣合格率為93.3%。其中塑料格柵抽取樣品8個,抽樣合格率為100%;鋼塑格柵抽取樣品7個,抽樣合格率為85.7%,不合格指標為橫向抗拉強度(詳見附件3)。
從抽查結果看,公路工程土工格柵的質量較好。通過抽查也發現一些問題,如生産企業原材料質量控制不規範,未對原材料進行批次檢驗;生産企業存在産品積壓時間過長的現象;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産品露天存放,導致産品出現老化等問題。這也説明對産品質量控制和後期管理過程還不夠重視,施工企業對産品的性能特點不夠了解。
(四)公路波形梁鋼護欄
本次抽查的公路波形梁鋼護欄産品包括護欄板、立柱、防阻塊、高強拼接螺栓等四個主要構件,抽查結果如下。
1.波形梁鋼護欄板
抽查29家生産企業的40個批次護欄板産品,共隨機抽取樣品400片,主要檢測項目為基體金屬板厚、定尺長度、防腐層(含鍍鋅(鋁)層、涂塑層)厚度。樣品抽樣合格率為78.0%,産品質量主要問題表現為基體金屬壁厚、防腐層厚度不符合交通行業標準JT/T 281-2007《公路波形梁鋼護欄》要求。樣品單項指標抽樣合格率分別為:基體金屬板厚81.2%、定尺長度99.5%、鍍鋅層厚度94.2%、涂塑層厚度96.2%(詳見附件4)。
2.波形梁鋼護欄立柱
抽查32家生産企業的50個批次護欄立柱産品,共隨機抽取樣品500根,主要檢測項目為基體金屬壁厚、定尺長度、防腐層(含鍍鋅(鋁)層、涂塑層)厚度。樣品抽樣合格率為77.6%,産品質量主要問題表現為基體金屬壁厚、定尺長度、防腐層厚度不符合交通行業標準JT/T 281-2007《公路波形梁鋼護欄》要求。樣品單項指標抽樣合格率分別為:基體金屬壁厚83.2%、定尺長度99.6%、鍍鋅層厚度94.4%、涂塑層厚度96.6%(詳見附件5)。
3.波形梁鋼護欄防阻塊
抽查28家生産企業的40個批次防阻塊産品,共隨機抽取樣品400隻,主要檢測項目為基體金屬板厚、防腐層(含鍍鋅層、涂塑層)厚度。樣品抽樣合格率為71.5%,産品質量主要問題表現為基體金屬壁厚、防腐層厚度不符合交通行業標準JT/T 281-2007《公路波形梁鋼護欄》要求。樣品單項指標抽樣合格率分別為:基體金屬板厚79.8%、鍍鋅層厚度87.2%、涂塑層厚度95.8%(詳見附件6)。
4.波形梁鋼護欄高強度拼接螺栓
抽查24家生産企業的38個批次高強度拼接螺栓産品,共隨機抽取樣品1254套,主要檢測項目為整體抗拉荷載、防腐層厚度。樣品抽樣合格率為42.4%,産品質量主要問題表現為整體抗拉荷載、鍍鋅層厚度不符合交通行業標準JT/T 281-2007《公路波形梁鋼護欄》要求。單項指標抽樣合格率分別為:整體抗拉荷載43.0%、防腐層厚度91.3%(詳見附件7)。
5.現場資料檢查
按照抽查通知要求,本年度監督抽查還對各路段産品是否有出廠檢驗合格證、産品檢測報告、批量産品檢測報告及有關産品質量記錄等資料進行現場檢查。從檢查的結果看,大部分産品生産企業都能提供齊全有效的文件資料,與往年相比有較大的改進。
抽查結果表明,2010年是我部實施行業監督抽查以來,抽查範圍最廣、企業最多、樣品量最大的一年,抽查結果真實地反映了目前波形梁鋼護欄産品的整體質量狀況。除高強拼接螺栓外其他構件的抽樣合格率較往年都有提高,其關鍵技術指標基板金屬厚度的合格率超過了80%,防阻塊産品抽樣合格率由2009年的54.5%上升到71.5%,護欄板的整體質量達到78.0%,是歷史最好水平。這與連續多年的監督抽查和地方管理部門的重視是分不開的,但應該看到這樣一個結果離標準和安全要求還有較大差距。
波形梁鋼護欄板、立柱、防阻塊、高強度拼接螺栓是構成公路波形梁鋼護欄安全防護系統的四個基本構件,任何一個達不到質量要求都會降低公路的安全服務水平。通過調查分析,公路波形梁鋼護欄産品質量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有:生産企業工藝控制不嚴、缺少必要的質量檢測設備、故意低價中標後供應不合格産品;施工企業故意按負公差訂購産品、施工過程不規範;監理檢測單位檢驗項目不完整、抽樣不規範,導致結果缺少代表性;建設單位關注護欄板等大構件忽視螺栓等小構件的質量以及缺少有效的過程監督和現場檢測手段,導致不合格産品進入施工現場,進而形成不合格工程。
(五)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設備
抽查了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設備的車載單元、路側單元兩種産品。
1.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車載單元
共抽查6家生産企業的13個批次的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車載單元,隨機抽取樣品總數為126件,主要檢測項目為載波頻率、頻率容限、調製系數、位速率、互換性、工作溫度等六項指標,樣品抽樣合格率為74.6%。産品質量主要問題表現為頻率容限、調製系數、工作溫度等檢測項目不符合GB/T 20851-2007《電子收費 專業短程通信》系列國家標準要求。樣品單項指標抽樣合格率分別為:載波頻率99.2%、頻率容限96.8%、調製系數74.6%、位速率99.2%、互換性100%、工作溫度84.6%(詳見附件8)。
2.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路側單元。
共抽查3家生産企業的4個批次的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路側單元,隨機抽取樣品總數為4套,主要檢測項目為載波頻率、頻率容限、等效全向輻射功率、調製系數、前導碼、互換性等六項指標,樣品抽樣合格率為50%。産品質量主要問題表現為等效全向輻射功率、調製系數等檢測項目不符合GB/T 20851-2007《電子收費 專業短程通信》系列國家標準要求。樣品單項指標抽樣合格率分別為:載波頻率100%、頻率容限100%、等效全向輻射功率50%、調製系數75%、前導碼100%、互換性100%(詳見附件9)。
今年是首次對電子不停車收費設備進行行業監督抽查,樣品抽樣合格率較低,總體質量水平並不理想。從抽查現場和試驗數據掌握的信息分析,存在問題主要原因有:部分生産企業對國家標準不夠重視,未能完全按照國家標準規定設置數據幀格式及內容,導致與其他企業生産的設備不兼容;老型號産品質量問題較多,生産企業未能對這些産品進行有效的更新或及時淘汰,仍在市場銷售,導致此類設備合格率較低;為控製成本使用質量較差的元器件;還有部分地方運營單位沒有完全按照國家標準更換路側單元,也影響到互聯互通,不利於全國聯網。
(六)機動車輛制動液
本次共抽取制動液樣品29件(HZY3型制動液樣品21件,HZY4型制動液樣品8件),經檢驗合格品27件,總合格率93.1%,其中HZY3型制動液樣品合格率90.5%,HZY4型制動液樣品合格率100%。不合格樣品的不合格項目分別為:蒸發性、腐蝕性和橡膠相容性(詳見附件10)。産生質量問題的主要原因有:生産工藝控制不嚴、原材料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
(七)汽車發動機冷卻液
本次抽查涉及全國範圍內的冷卻液産品生産企業27家,共抽取並檢驗冷卻液樣品27件,經檢驗26件合格,總合格率為96.3%,不合格項目為泡沫傾向(詳見附件11)。本次抽查中未發現質量水平低下的劣質冷卻液産品,出現的1個不合格樣品是由於原材料質量出現了問題,企業未能及時發現原材料的質量問題,導致了個別項目未達到標準要求,從而出現了不合格項目。
三、整改要求
道路用瀝青、公路工程混凝土外加劑、公路工程土工格柵、公路波形梁鋼護欄、電子不停車收費(ETC)設備、機動車輛制動液及汽車發動機冷卻液是國家重要的工業産品和交通運輸安全産品,其質量直接關係到公路建設質量、交通運輸安全、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及財産安全,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工程建設和監理檢測單位、生産企業、施工企業及經銷企業,要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保障道路暢通和運輸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重視交通運輸安全産品和道路工程産品質量,認真對待行業監督抽查結果,進一步加強質量意識,強化質量管理工作。
對於本次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批,生産企業、經銷單位和施工企業要認真分析不合格産生的原因、追溯與不合格批相關的其它批次産品的質量,採取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並將整改情況報交通運輸部科技司。整改完成後需向檢測機構提出復檢確認申請,在相關檢測機構未對整改結果進行有效確認之前,其産品不得用於交通運輸領域,有關交通主管部門要採取措施督促企業做好相關整改工作。對於拒絕抽查或未按要求寄送樣品的生産企業,其被抽查産品按不合格論處。
産品生産企業要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産,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原材料、元器件,嚴格控制生産工藝,控制好各個環節,生産出符合工程質量要求和交通運輸標準要求的合格産品,並做好後續服務工作;建設、施工、經銷等單位要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産品的招投標工作,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産品,防止企業為降低成本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行為出現,避免不合格産品用於交通建設和運輸領域中;監理檢測單位要嚴格按標準要求做好産品的質量檢測驗收工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交通運輸産品的質量監督管理,確保在交通建設和運輸服務中使用合格産品,保證交通建設質量和交通運輸安全、可靠。
部將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推廣有關省(區、市)的先進管理經驗,對於工程建設用産品將強化出廠驗收、進場抽查、工地施工監督等技術管理措施,從源頭上杜絕不合格産品進入交通建設施工現場,確保工程建設質量,為建設暢通、高效、安全、綠色交通運輸行業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