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實現城鄉醫療機構統籌協調發展,甘肅省衛生廳3月25日下發通知,在全省開展二級醫療機構技術託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試點工作,託管工作以縣為單位開展,每家縣級醫療機構可託管轄區內1-2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衛生院進行試點,三級醫院可跨區域託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
通知要求,二級醫院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實行技術託管,必須堅持被託管者公益性質不變,承擔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等職能不變,資産、債權、債務歸屬不變,職工身份及隸屬關係不變,原財政投入體制不變。託管者與被託管者是各自獨立的法人單位,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被託管者負責人由託管者選派人員擔任,其原有領導班子成員視工作需要安排調整。
通知指出,託管期間,對託管者新投資形成的資産設備另外造冊登記管理,期滿後雙方協商處置,同時,按照“資産保值、收入分成”原則,託管者可提取相應的收入分成和託管費用,但必須保證國有資産安全;託管者必須為被託管者建立健全領導管理體制、管理制度與崗位職責,引入先進的管理服務理念,行使對被託管者的統一管理。(記者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