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發〔2011〕1號,以下簡稱《決定》)精神,保障大規模水利建設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幹部安全、生産安全,近日,水利部制定了《貫徹落實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深入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水建管〔2011〕125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並以水利部文件印發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決定》進一步明確了新形勢下水利的戰略定位,把水利作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出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強的政策措施,水利建設將迎來新的高潮。為貫徹落實《決定》精神,確保大規模水利工程建設的進度、質量和安全,水利部決定,在“十二五”期間繼續深入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深化重點環節治理,推進長效機制建設。《實施方案》明確了“十二五”期間工程治理工作的總體要求和階段性目標,提出了強化制度建設、強化規劃約束、強化監督檢查、強化人員培訓、強化案件查辦等5項主要措施。
《實施方案》明確,2011年是貫徹落實《決定》的第一年,也是工程治理工作攻堅之年,中央已將水利行業列為2011年工程治理的重點領域。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緊密結合中央一號文件的貫徹落實,按照中央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總體部署和中央紀委《2011年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點》,深入推進工程治理工作。要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加強對重點水利建設任務的監督檢查,繼續做好突出問題的滾動排查,切實抓好問題的整改工作;要深化水利工程建設決策行為、招標投標活動、建設實施管理、質量安全管理、資金安排使用等重點環節治理;要加快長效機制建設,健全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關鍵環節法規制度,推進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構建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加強水利建設管理能力建設;要拓寬案源渠道,嚴肅查辦工程建設領域重點案件,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實施方案》指出,要把建立監察部水利部聯合監督檢查機製作為重要抓手,確保工程治理工作實效。2011年聯合監督檢查工作與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檢查相結合,重點檢查各地貫徹落實《決定》工作部署情況、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落實情況和水利工程招標投標、資金使用和質量安全等重點環節。
《實施方案》要求,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統籌兼顧、突出重點,著眼長遠、創新機制,深入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為大規模水利工程建設實現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幹部安全、生産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