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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環保廳建立新聞發佈制度 違規發佈將追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31日   來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記者30日從山西省環境保護廳了解到,山西將建立環境保護新聞發佈制度,確保環境新聞發佈主動、及時、準確、權威,為全省的環境保護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山西省環保廳表示,新聞發佈會原則上一月一次,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如遇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突發性事件等特殊情況,可隨時舉行。並確定新聞發言人為山西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劉大山。

    新聞發佈會以通報情況、宣傳政策、解疑釋惑、説明立場等為主,並就新聞媒體和公眾關心的問題作出回答。一般情況下,新聞發佈會由新聞發言人發佈新聞,必要時也可邀請有關方面負責人發佈新聞。

    制度要求,參加新聞發佈會的新聞發言人和各市環保局、省環保廳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在發佈新聞期間不可以離開發佈會場,要隨時接受採訪和提問。

    制度提出,重要新聞一律由新聞發佈會統一發佈。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代表省環保廳擅自發佈環境新聞。對違規發佈造成不良影響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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