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印發《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預防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自2011年4月至12月在房屋與市政工程建設、鐵路工程建設、公路工程建設、電力工程建設和水利工程建設等領域開展預防坍塌事故專項整治。
專項整治的總體要求是: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安全生産法》、《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條例》、《安全生産許可證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為重點,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和落實防範措施為手段,以遏制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坍塌事故為目標,集中整治,突出重點,夯實基礎,促進建築業安全生産形勢的穩定好轉。
專項整治的目標是: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力度,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的落實,完善安全生産管理體系,推進施工現場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狠抓隱患排查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提高建築施工安全生産的總體水平,有效預防高大模板支撐體系、起重機械、橋梁、隧道、深基坑、高邊坡等施工坍塌事故,堅決遏制建築施工坍塌事故特別是較大事故上升勢頭,努力實現2011年度建築業坍塌事故死亡人數下降幅度不低於3%,較大事故起數下降幅度不低於3.5%的目標。
專項整治工作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電監會、國務院南水北調委員會辦公室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共同組織實施。其中:房屋與市政工程建設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組織實施,以預防建築施工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坍塌和基坑坍塌等為重點;鐵路工程建設由鐵道部負責組織實施,以預防地質條件複雜地區的隧道和橋梁坍塌等為重點;公路工程建設由交通運輸部負責組織實施,以預防地質條件複雜地區的高速公路橋梁和隧道坍塌等為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由水利部和國務院南水北調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以預防水利工程隧洞、基坑、圍堰、邊坡坍塌和起重機械、腳手架坍塌等為重點;電力工程建設由電監會負責組織實施,以預防坍塌、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等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