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交通運輸部在廣州召開現場會,推廣廣東海事局廉政風險防控經驗,全面部署全國海事系統海事行政執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徐祖遠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駐部紀檢組組長楊利民作動員。
2010年年初,交通運輸部立項開展“海事行政執法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課題研究”,在廣東海事局開展試點工作,該局結合工作實際,探索形成了《海事行政執法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工作指引》,並在所屬21個分支機構進行了近10個月的試運行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徐祖遠充分肯定了廣東海事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認為全面推進這項工作是落實中央相關要求、有效預防腐敗的重要之舉,是維護海事形象、關愛海事幹部的務實之策,是優化執法環境、實現科學發展的現實之需。
徐祖遠要求全國海事系統認真學習借鑒廣東海事局經驗,深入開展風險排查,抓好建章立制,搞好風險控制。他強調,各級海事領導幹部、執法人員、紀檢幹部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統籌各方資源和力量;分管領導要負主要責任,帶頭排查和公開廉政風險,帶頭制定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管轄範圍內的廉政風險防範工作;紀委領導幹部負重要責任,帶領紀檢監察幹部承擔起組織協調職能,建立健全信息報送機制和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督促、監察、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真抓實幹,把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放到海事科學發展大局中,與各單位的具體實際和依法行政、科技防腐、創先爭優相結合,統籌推進,注重創新,確保海事行政執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取得實效。
楊利民系統總結了廣東海事局行政執法廉政風險防控試點工作經驗。他指出,從實踐情況看,開展海事行政執法廉政風險防控必須做好“四個結合”,即必須與海事業務緊密集合,對照檢查排查廉政風險;必須與制度建設緊密結合,防範廉政風險;必須與技術監督緊密結合,注重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監控廉政風險;必須與監督檢查緊密結合,加強督察督辦,嚴格責任追究,控制廉政風險。
楊利民要求海事系統各單位,緊緊圍繞排查廉政風險、制定防控措施、實施防控管理“三個關鍵環節”,抓住權力運行的分界點、影響廉政的風險點、風險防控的切入點,在防控機制建設上進一步縮小自由裁量,完善執法尺度,優化執法流程,減少執法頻度,強化執法檢查,保證執法力度,運用技術手段,增強執法透明度,著力在增強廉政風險防控意識、優化反腐倡廉工作格局、提升反腐倡廉科學化水平、強化權力運行實時監督、規範海事執法行為上下工夫,努力探索“風險明確、監控有力、預警及時、處置得當”的廉政風險防控新機制。
駐部紀檢組監察局,部政策法規司、科技司、海事局的相關負責同志以及各直屬海事局和全國省、市、區地方海事局局長、紀檢組長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