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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預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05日   來源: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

    近日,個別餐飲服務單位濫用或誤用亞硝酸鈉,引起消費者食物中毒。為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發佈2011年第1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預警。

    一、亞硝酸鈉的應用

    亞硝酸鈉作為食品添加劑,允許加入到腌臘肉製品類、醬滷肉製品類、熏燒烤肉類、油炸肉類、西式火腿類、肉灌腸類、發酵肉製品類、肉罐頭類肉製品加工中,最大使用量為150mg/Kg。但在使用時,應儘量少用或不用。

    二、亞硝酸鈉的主要危害

    亞硝酸鈉的外觀與食鹽極為相似,容易被誤用。亞硝酸鈉是強氧化劑,進入血液後與血紅蛋白結合,導致組織缺氧,使人體出現青紫而中毒。一次食入0.3~0.5克的亞硝酸鈉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三、亞硝酸鈉的中毒症狀

    亞硝酸鈉引發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有:誤將亞硝酸鈉當作食鹽食用或使用;超量使用亞硝酸鈉製作食品;人為投毒。

    亞硝酸鈉中毒發病急速,一般潛伏期1-3小時,中毒的主要特徵是,因組織缺氧引起紫紺現象,如口唇、舌尖、指尖青紫,重者眼結膜、面部及全身皮膚青紫。同時伴有頭暈、頭疼、乏力、心跳加速、嗜睡或煩躁、呼吸困難、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嚴重者昏迷、驚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四、亞硝酸鈉中毒的預防

    餐飲服務單位要切實加強對亞硝酸鈉等食品添加劑的使用管理,要專人採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櫃保存。重點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亞硝酸鈉的採購和保管。採購時要做好索證索票,不採購無證或包裝標識不齊全的亞硝酸鈉。嚴防亞硝酸鈉與食鹽、面鹼等餐飲原料混放,包裝或存放亞硝酸鈉的容器應有醒目標誌或有明顯的標簽,避免誤用;做到專櫃存放並上鎖,有專人管理。

    2.嚴格控制亞硝酸鈉的使用量。亞硝酸鈉在肉製品中的使用量要嚴格執行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規定,不可超量、超範圍使用。

    3.加強安全保衛。餐飲服務單位的廚房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人為投毒。

    五、亞硝酸鈉中毒的應急處理

    餐飲服務單位一旦發生亞硝酸鈉食物中毒,在積極救治中毒人員的同時,要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並立即停止食用和保存好現有可疑食品,保存好留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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