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教育廳日前轉發教育部等七部門發出的《關於2011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市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教育亂收費行為。
《意見》要求,各地要以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資金和中職助學金、免學費補助資金為重點,加強對教育經費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教育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挂鉤的各種費用,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努力緩解擇校矛盾。要加強幼兒園收費行為監管,各地要根據實際研究制定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幼兒園收費要實行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教輔材料出版、印製、發行等環節的監管,切實提高中小學教輔材料編印質量。高中學校要繼續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的30%。並從2012年秋季開始,以學校為單位將招收擇校生比例降到20%。高校要繼續實行招生“陽光工程”,嚴禁高等學校以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開辦軟體學院、中外合作辦學等名義違規收費。
省教育廳要求,各市州要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和督查工作,對群眾舉報和檢查發現的亂收費問題堅決嚴肅查處,對頂風違紀、情節惡劣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亂收費行為,要嚴肅追究當事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