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地質災害災情
5月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246起,其中滑坡99起、崩塌89起、泥石流13起、地面塌陷39起、地裂縫4起;造成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7起,31人死亡、1人失蹤、1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733.08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發生數量、造成的死亡失蹤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均減少(表1)。主要原因是今年強降水少於去年同期。
5月全國共成功預報地質災害10起,避免人員傷亡1033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2556.60萬元。
表1 2011年5月與去年同期地質災害基本情況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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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數量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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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失蹤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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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經濟損失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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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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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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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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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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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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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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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33.99
|
較去年同期增減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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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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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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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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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去年同期增減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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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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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
-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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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地質災害分佈在19個省(區、市)。按發生數量依次是廣西、廣東和湖南等(表2);按造成的人員死亡失蹤依次是廣西、甘肅、山西等(表3);按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依次是廣東、四川和湖南等(表4)。
表2 2011年5月各省地質災害發生數量統計表
單位:起
省份
|
廣西
|
廣東
|
湖南
|
四川
|
湖北
|
江西
|
浙江
|
數量
|
91
|
44
|
21
|
20
|
16
|
9
|
7
|
省份
|
甘肅
|
山東
|
遼寧
|
雲南
|
重慶
|
福建
|
青海
|
數量
|
6
|
5
|
5
|
5
|
4
|
3
|
3
|
省份
|
山西
|
新疆
|
黑龍江
|
貴州
|
西藏
|
其他省份為0
報告
|
數量
|
2
|
2
|
1
|
1
|
1
|
表3 2011年5月地質災害造成死亡失蹤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省份
|
廣西
|
甘肅
|
山西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其他省份為0
報告
|
數量
|
23
|
3
|
3
|
1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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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2011年5月地質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統計表
單位:萬元
省份
|
廣東
|
四川
|
湖南
|
廣西
|
雲南
|
湖北
|
浙江
|
數量
|
1242.75
|
1216.92
|
11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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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3
|
210
|
141
|
73
|
省份
|
甘肅
|
江西
|
貴州
|
新疆
|
西藏
|
福建
|
山西
|
數量
|
40.6
|
38.7
|
25
|
23.16
|
18
|
8
|
7
|
省份
|
重慶
|
遼寧
|
其他省份為0報告
|
數量
|
1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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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5月地質災害特點
(一)多年同期相比災情較輕。
與2005年以來多年同期相比,今年5月地質災害發生數量最低;因災造成死亡失蹤人數為倒數第二位,高於2009年(21人);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排倒數第二位,高於2008年(4185.42萬元)。
(二)中南、西南局部地區災情相對較重,廣西人員傷亡最嚴重。
中南地區的廣西、廣東、湖南、湖北和西南地區的四川等地共發生地質災害192起,佔總數的78%;因災共造成24人死亡(失蹤),佔總數的70.5%;因災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187.72萬元,佔總數的88.5%。
(三)災害類型以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為主,災害級別以小型為主。
5月份,全國共發生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227起,佔總數的92.3%。災害級別以小型為主,共233起,佔總數的94.7%。
(四)以自然因素引發為主。
全國246起地質災害中,自然因素引發的有210起,佔總數的85%;人為因素引發的有36起,佔總數的15%。自然因素主要為降雨、重力作用和融雪等;人為因素主要為採礦和切坡等。
三、典型實例
2011年5月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全州縣鹹水鄉洛江村因降雨引發一起滑坡,掩埋附近採石場工棚,造成22人死亡。
四、6月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6月份處於汛期。根據地質災害多年發生規律,6月份將進入地質災害的高發期。總體預測地質災害發生的頻次和危害程度可能較5月偏重,多數災害將可能發生在我國的西南、中南和華東局部山區,同時應注意颱風帶來的強降雨對沿海地區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