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保護用戶合法權益,按照《關於開展2011年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重點排查工作的通知》(辦稽查[2011]36號)的安排,電監會于近日成立六個重點排查工作組,對全國24個省級電網公司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情況進行重點排查,對其餘省級電網公司的重點排查委託各派出機構負責。目前,重點排查工作組已先後赴廣東、甘肅、吉林、內蒙、上海、湖北、雲南等省開展重點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主要是對2010年4月開展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以來的用戶受電工程進行排查,特別是對2010年12月電監會印發《關於對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重點抽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辦稽查函〔2010〕426號)以來的用戶受電工程進行重點排查。重點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供電企業對電監會開展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以來有關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供電企業是否存在直接、間接或變相“三指定”行為的情況;供電企業對照《關於對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重點抽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辦稽查函[2010]426號)的整改情況;供電企業對用戶受電工程的辦理、服務、信息公開等情況;供電企業的設計、施工、設備材料供應等關聯企業承攬的用戶工程情況;供電企業自有關地方政府部門批准收取小區配套建設費以來,小區配套建設費的收支情況;小區配套工程的設計、施工、設備材料供應單位的選擇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