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農村衛生發展的需要,衛生部農衛司日前在南昌召開修訂《鄉鎮衛生院評審標準》研討會。部分省市衛生廳局農衛處負責人和有關專家參加了會議。農衛司有關負責人介紹了修訂《標準》的背景和要求,江蘇、江西、湖南、重慶、甘肅、青海等6個省(市)介紹了本省(市)鄉鎮衛生院評審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包括已出臺的政策文件、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與會人員認為,《標準》是加強鄉鎮衛生院軟硬體建設,規範鄉鎮衛生院服務行為,推動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健康發展的重要抓手,對《標準》的修訂確有必要。會議對修訂《標準》的原則、目的、意義、評審的範圍和週期等進行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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