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國家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第十六次會議在京召開。會議調整了國家三方會議及辦公室組成人員;修訂了國家三方會議制度;對各地和有關系統推薦的全國模範勞動關係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情況進行了審議;專題研究了進一步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專項行動和集體合同實施 “彩虹計劃”工作。國家三方會議執行主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主持會議並做小結。
調整後的國家三方會議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三個成員單位的基礎上,增加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為成員單位,與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共同作為企業方代表。增加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謝經榮為國家三方會議執行主席。調整後的國家三方會議將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推進機制運行的制度化、規範化。
為進一步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專項行動計劃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 “彩虹計劃”,國家三方將共同指導推動各地加大勞動法律法規宣傳和培訓力度;繼續加強對小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協商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加強勞動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處工作;進一步加強法規和制度建設;積極推進集體協商雙方主體建設;充分發揮國家三方職能優勢,不斷推動 “兩個專項計劃”取得實效。
楊志明在會議總結時表示,當前我國既處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重要機遇期,又處在勞動關係矛盾的凸顯期,做好勞動關係工作,對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意義十分重大。今年要集中力量提高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加強對勞務派遣的規範引導;積極穩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提高普通職工工資水平;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深入推進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加強對勞動關係形勢的分析研判。他強調,全國工商聯參與國家三方會議加強了國家三方會議力量,拓寬了三方協商合作範圍。三方要相互理解、信任、包容、支持,充分發揮國家三方會議的引領作用,以縣市為重點推進加強三方機制自身建設,形成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合力。
國家三方會議執行主席,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張鳴起,國家三方會議執行主席、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執行副會長陳蘭通,國家三方會議執行主席、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謝經榮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