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部財政撥款開支“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根據現行預算管理體制,水利部部門預算中使用財政撥款的單位共有5級,344個預算單位。包括水利部機關,直屬事業單位,長江水利委員會、黃河水利委員會、淮河水利委員會、海河水利委員會、松遼水利委員會、珠江水利委員會、太湖流域管理局等7個流域機構及其下屬預算單位。
二、2010年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0年水利部“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為12,021.88萬元,較2010預算數減少175.61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2010年財政撥款決算數為1,075.78萬元,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總數的8.95%。支出內容:
1、參加重要國際會議和水事活動支出325.89萬元。主要用於參加國際大壩委員會、國際灌排委員會理事會、世界水理事會、全球水夥伴組織、世界水論壇等重要國際水事活動。
2、水利多邊雙邊定期交流、重要涉水國際談判、國際合作項目支出456.60萬元。主要用於與有關國家聯合舉辦雙邊工作會議,進行技術交流,與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家政府間開展水利合作。
3、境外培訓、調研及業務考察等支出293.29萬元,主要用於水利技術培訓、技術考察、技術引進及引智等方面。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10年財政撥款決算數為9,994.24萬元,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總數的83.13%。支出內容:
1、車輛購置費支出301萬元,係流域機構按規定更新16輛越野車支出。其中購置防汛抗旱用車5輛,支出125萬元;購置水政執法用車11輛,支出176萬元。
2、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9,693.24萬元。其中,7個流域機構及其下屬預算單位全年車輛運行維護費9,181.91萬元,主要用於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水政執法、水文水資源監測、水利建設管理、工程質量監督等工作車輛的燃油費、維修費、保險費、過橋過路費等運行維護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2010年財政撥款決算數為951.86萬元,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總數的7.92%。其中:涉外公務接待支出160.30萬元;國內公務接待活動支出791.56萬元,主要用於水利部機關、直屬事業單位、7個流域機構及其下屬預算單位為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活動支出的接待費,包括在接待地發生的租車費、住宿費和工作餐費等支出。
三、2011年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1年財政撥款預算數10,516.02萬元,較2010年預算數減少1,681.47萬元,較2010年決算數減少1,505.86萬元。
2011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數較2010年有所增加的原因是:2011年重要涉水國際會議和重大國際水事活動較多,2010年有些國際會議和人員培訓團組因外方原因,推遲到2011年執行,上年預算也相應結轉到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