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關於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
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
安委明電〔20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7月27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聽取“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情況彙報,針對當前事故多發的嚴峻形勢,部署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各項措施。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工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領會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
今年以來,全國安全生産形勢總體保持穩定,但重大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時有發生,一些行業(領域)事故頻發,非法違規生産經營建設行為屢禁不止,安全生産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7月份以來,接連發生多起重特大事故,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社會影響很大。這些事故的發生,充分暴露了我國生産經營建設領域仍然存在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防範措施不到位、安全監管不到位、治理整頓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教訓極其深刻。嚴峻的安全生産形勢再次警示我們,在任何情況下,安全生産工作不能有絲毫放鬆,必須從零開始、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我國正處在發展機遇期和矛盾凸顯期並存的發展階段,處在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生産安全事故易發的特殊階段。切實做好安全生産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進程的重要保障。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必須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自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生命高於一切的理念落實到生産、經營、管理的全過程,堅決守住安全生産這條紅線。
要牢固確立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安全發展體現了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的本質內涵,既是科學發展的重要內容,又是科學發展的重要保證。各地區、各部門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堅持速度、質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機統一,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謀發展、搞建設、抓生産的過程中,必須切實做到安全生産,堅持以人為本,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謀求發展,要始終強調安全這一發展前提和保障,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全面排查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和各類生産經營單位要立即開展全面、系統、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
(一)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強化安全隱患排查。
1.以鐵路、公路、橋梁為重點的交通運輸領域。要適應高速鐵路發展對運輸安全工作的新要求,加大鐵路運輸安全隱患排查的力度,對線路、車輛、設備、信號、供電、制度和管理等進行全方位排查,繼續在京滬高鐵沿線四省三市深入開展打擊危害鐵路運輸安全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繼續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頓”、“三加強”工作力度,深入推進客運車輛特別是長途客運車輛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從嚴整治超載、超限、超速和酒後、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農用船、自用船、漁船非法載客等行為。
2.以煤礦為重點的礦山領域。要強化以煤礦瓦斯防治為重點的“一通三防”措施,認真排查治理煤礦瓦斯和水患、火災隱患;繼續推進礦山企業整頓關閉、兼併重組、整合技改;深入開展地下礦山通風和防治水、露天礦山採場、高陡邊坡、尾礦庫和排土場專項整治;嚴格執行礦山建設項目安全核準制度。
3.以危險化學品為重點的工業領域。要深入排查危險化學品生産、儲存、道路及內河運輸和管道輸送、使用、廢棄等各個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繼續抓好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危險産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和監控工作;繼續推進煙花爆竹和禮花彈生産經營企業轉包、分包專項治理。冶金行業要繼續抓好煤氣等重點生産環節的專項治理工作,以交叉作業、檢修作業和有限空間作業等為重點,深入排查和治理隱患。
4.以住房建設項目為重點的建築領域。要深入開展建築施工安全整治,認真排查治理起重機、吊罐、腳手架和橋梁等設施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以高層建築、“三合一”生産經營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防範火災為重點,進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
其他各行業(領域)也要立足實際,確定安全隱患排查重點,並切實做實、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各項工作。
各地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生産經營單位認真、全面、系統地開展自查自糾,不僅要查現場隱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責任和制度落實情況,二查新技術、新設計、新裝備、新工藝的運行投用檢驗情況,三查關鍵設備、場所和環節,四查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情況。國務院安委會將適時組織綜合督查或重點抽查。
(二)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要嚴格細緻、不留死角,並將其作為企業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實現常態化。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限期整改,該停産整頓的絕不放過,該取締關閉的絕不手軟,該搬遷的絕不拖延,該停用的堅決停用;新裝備、新工藝投入使用前,要進行嚴格檢驗和實驗,確保安全可靠後方可投入運行使用。對查出的隱患,要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要實施隱患排查信息化管理,嚴格執行重大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制度,對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嚴厲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落實監管責任,確保安全生産。
三、全面落實和完善安全生産制度
(一)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産各項制度的落實。要認真落實安全標準核準制度、危險性作業許可制度、企業領導班子成員現場帶班制度、重大安全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和公告制度、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産費用提取使用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工傷保險制度和安全生産責任保險制度等。要完善督查督辦和激勵機制,確保現有的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二)針對排查出的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産各項制度。各類企業要根據生産技術、工藝流程的變化,及時制定或修改完善相應的産業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各地區要立足本地區實際,加快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立、改、廢工作,強化安全生産制度建設,為安全生産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有關部門要適應安全發展的新要求,加快《安全生産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制修訂工作,進一步提高準入標準,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安全生産提供法制保障。
四、嚴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
(一)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各類企業要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把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和每個職工,確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術裝備、教育培訓和職業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實到位。要強化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安全生産第一責任者的責任,認真落實企業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嚴防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及時在現場解決安全生産中遇到的突出問題,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産。要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産承諾、約談、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現場分析會等制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二)進一步強化地方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要細化落實地方各級政府安全生産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産“一崗雙責”制度,著力抓好縣、鄉兩級政府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部門的專業優勢,加強行業指導,認真落實部門監管責任。要配強幹部和管理人員,確保有人負責、有得力的人負責、能負得了責。要充分發揮各級安委會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作用,進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安全生産責任考核和追究。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産控制指標體系,使目標責任考核更加科學、更加合理。建立完善各級安委會對本級成員單位和下一級政府的安全生産工作綜合考評機制,引導各單位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過程。認真落實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較大非法違法事故跟蹤督辦和通報等制度。堅持“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科學、嚴謹、依法、實事求是地嚴格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著力加快進度,調查和處理情況要做到公開、透明,並及時向社會公佈。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及事故後逃逸的行為,依法從重處理。
五、切實加強安全生産和監管能力建設
(一)以制定實施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為契機,大力提升安全生産總體保障能力。各地區、各行業和各單位要圍繞推進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把安全生産納入本地區、本行業發展的總體佈局,抓緊規劃建立完善企業安全保障、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安全科技支撐、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應急救援、宣教培訓等“六大體系”,著力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事故防範、監管監察執法和群防群治、技術裝備安全保障、依法依規安全生産、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社會公眾自救互救等“六個能力”。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和實施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針對薄弱環節、加大工作力度,著力提升安全生産總體保障能力,加快安全生産長效機制建設。
(二)推進科技進步、安全達標,著力提升企業安全生産保障能力。進一步加快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政産學研用相結合的安全生産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圍繞安全生産科技需求加大研發力度。加快淘汰落後技術裝備,強力推行新型實用科技産品,促進安全設施裝備更新改造,提高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生産水平。加快安全生産科技支撐項目成果的轉化,確保國發〔2010〕23號文件明確的各項安全技術裝備安裝應用工作按規定時限完成;要加大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工作力度,科學規範生産經營全過程,夯實企業安全生産基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預防、管理、監控能力建設。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要依法暫扣其生産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責令停産整頓;對整改逾期未達標的企業,要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三)著力提升基層安全監管監察能力。各地區要制定並實施安全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十二五”規劃,按照己頒布的標準,全面加強安全生産監管監察執法、信息保障、實訓考核和應急指揮體系建設。結合鄉鎮機構改革,以推廣鄉鎮街道建立安監站(所)、實行委託執法的典型經驗為突破口,繼續支持鼓勵各地開展鄉鎮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的探索和創新,形成以鄉鎮(街道)為主體的基層安全監管體系。
(四)著力提升應急救援保障能力。要加快7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14個區域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並以此為引領,大力推動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技術裝備建設,提高救援能力。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要依託大型企業和專業救援力量,加強服務周邊的區域性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加快全國安全生産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切實提高事故救援實戰能力,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産損失。
六、依法加強行政執法和社會監督
(一)以持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為重點,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把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以下簡稱“打非”)作為有效防範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續保持高壓態勢,鞏固和擴大工作成效。對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要層層落實執法監管責任特別是縣、鄉兩級責任,強化社會監督、加強跟蹤監管,發現一起、打擊一起,並依法依規加大懲治力度,嚴防死灰復燃。要以提高執法效率效果為目標,建立健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制度,明確各部門的職責範圍、執法流程、執法標準和監督檢查辦法,搞好各部門、各環節的協調、配合和銜接,促進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要加強制度建設,把“打非”專項行動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和工作要求等,上升為制度規範,把“打非”工作納入制度化、規範化和經常化的軌道,推動“打非”專項行動紮實、持久、有效開展。
(二)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監察體制。要進一步明確、理順和完善各級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監管責任體系。要規範設置地方各級特別是基層安全監管機構,按照不同地區、經濟規模總量和人口數量配備安全監管人員;要以安全生産監察執法為重點,建立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産執法隊伍;要加快建立安全生産與職業健康相結合的監管體制,切實加強職業健康安全監管,做到安全生産工作“事有人管、責有人負”,為依法加強安全生産行政監督提供必要的組織體制保障。
(三)大力推進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創新。要認真分析和把握安全生産領域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推廣一些地區探索創造的諸如“隱患排查自查自報”系統、“網格化”屬地監管、建立“安全生産現場執法審計表”和以細化分工、規範程序、監管閉合為主要特徵的安全監管監察模式等,推動安全監管監察責任全面和有效落實,確保執法到位。探索建立新技術、新設計、新裝備、新工藝的安全性、可靠性安全檢測檢驗制度,確保安全生産。
(四)著力提升安全生産工作社會監督和群防群治水平。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産的參與權與監督權,注重充分發揮職工群眾對安全生産全過程和全方位的監督作用。要進一步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積極做好安全生産新聞發佈工作,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及時向社會發佈準確真實的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正確引導輿論導向。要大力推進安全生産信息公開,建立健全生産安全事故、重大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對媒體和群眾反映的安全生産隱患、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事故瞞報謊報行為及行政不作為,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及時查明情況、認真加以處理。
七、大力加強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和培訓
(一)加大安全生産宣傳力度。要更加廣泛、深入地宣傳安全生産知識,增強全社會的安全生産觀念。領導幹部尤其要全面學習掌握安全生産知識,增強安全生産意識,嚴格依法依規辦事。要努力建設以人為本、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唱響安全發展主旋律。要大力開展安全生産、應急避險和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家庭活動,增強全社會的安全生産意識。要積極推進安全文化示範企業、安全發展型城市、安全社區等創建活動,要注重發揮媒體的引導作用,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産工作中涌現的各類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抓好典型帶動和示範引領,進一步營造加強安全生産的社會輿論環境。
(二)強化安全生産教育培訓。在強化對各級政府及對安全生産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各級領導和執法人員安全生産教育培訓的同時,進一步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一律按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大力開展職業教育培訓、全員培訓、專業技能培訓和崗前培訓、班前培訓,職工必須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後上崗,不得搞速成班。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産整頓,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加快培養高危行業專業人才和生産一線急需技能型人才,進一步落實校企合作辦學、對口單招、訂單式培養等政策,努力培養高素質的安全專業人才。
八、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産工作的領導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産工作的領導,把安全生産工作作為重中之重,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強化綜合預防措施。要按照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要求,統籌安全和速度、質量、效益的關係,建立安全生産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部署、推進、考核、獎懲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要堅持以人為本,警鐘長鳴,從零開始,常抓不懈,健全完善安全生産工作激勵約束機制,採取經濟、法律、行政、教育等各種手段,緊緊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動員全社會力量,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要注重把事故後責任追究與事故前防範有機結合起來,把解決制約安全生産的突出問題與構建安全生産長效機制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撲下身子、求真務實,堅決打贏安全生産這場攻堅戰,進一步減少事故總量,進一步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産環境。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並認真抓好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迅速將有關精神和要求傳達到地方各級政府、部門和所有生産經營單位,緊密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週密安排,認真貫徹落實,務求取得實效。請各省級安委會和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於8月31日前,將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和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一併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