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暑期以來,內蒙古連續發生多起中小學生意外傷亡事件。為了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幼兒園師生生命和財産安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專門出臺安全指導意見,全面推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預警制度。
意見要求,保障中小學幼兒園廣大師生的安全和健康,是全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廣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最低底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幼兒園必須堅持安全工作一把手負責的管理體制和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的工作制度,嚴格執行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地要在開學前和開學第一個教學周,全面開展安全教育和隱患排查,及時掌握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動態,果斷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同時,進一步加強寄宿制學校管理,確保廣大寄宿制學校師生安全健康。各地要與公安部門協調,進一步做好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交管部門,在廣大中小學校和學生中紮實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各盟市要在每年4月底和12月底之前向教育廳報告區域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及治理情況。今後所有學校都要實行假期與學生監護人(家長)聯絡制度,及時提醒學生安全注意事項。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嚴禁假期補課的規定。
據了解,從9月起,教育廳將執行安全工作明察暗訪、約談、通報等制度,對因學校安全教育不落實、安全管理不善造成師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除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外,要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