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記者從四川省民政廳救助處獲悉,四川省已于8月中旬啟動臨時價格補貼聯動機制。該機制依據為8月12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出臺的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
最近,全省重點優撫對象、城市低保對象、失業保險金領取對象和2011年春季學期在冊的家庭經濟困難 (即領取國家助學金的)大中專學校(含高職、中職)在校學生,每人將獲得一次性臨時價格補貼100元;全省農村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對象,每人將獲得一次性臨時價格補貼80元。各地根據自身財力下發此次補貼。補貼只能多於或等於該金額。據悉,四川省僅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戶就近650萬人,此次政策將惠及更大層面人群。
《意見》按照“明確責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動、發放補貼;持續上漲、調整標準”的要求,建立以各市(州)人民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為主要依據,以低收入群眾為對象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當基本生活消費價格持續出現較大幅度上漲、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費用支出明顯增加時,適時啟動聯動機制,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適時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緩解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造成的影響。
啟動聯動機制以各市(州)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月度同比漲幅為依據。當其月度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一定幅度時,各市(州)人民政府適時啟動聯動機制,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省屬大中專(含高職、中職)學校啟動聯動機制納入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統籌管理。必要時,省人民政府可根據全省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上漲情況,統一啟動聯動機制。
在各市(州)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編制完成以前,啟動聯動機制以當地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為依據。在其月度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達到3%以上,並超過當地年度調控預期目標時,各市(州)人民政府適時啟動聯動機制,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聯動機制啟動後,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月度同比漲幅回落到啟動條件以下時,即停止聯動。保障對象包括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物價漲幅較大時,對領取國家助學金的家庭困難大中專(含高職、中職)在校學生給予適當補貼。各地也可根據實際情況,擴大補貼範圍,但不得縮小補貼範圍。
連續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一定時期以上時,各地應以維持當地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消費品支出數據為基礎,統籌考慮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需要、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嚴格遵循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規範,適時調整城鄉低保標準。自調整城鄉低保標準之日起,停止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各地應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因素,按規定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自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之日起,停止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據悉,價格臨時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由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各地應將啟動聯動機制所需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擠佔、挪用保證正常發放的城鄉低保、優撫等專項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省級財政對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省屬大中專(含高職、中職)學校資金由省級財政安排。(記者 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