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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社與攝影著作權協會簽教科書使用費收轉協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1日 14時23分   來源:教育部網站

    第十八屆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8月31日開幕,人民教育出版社與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簽署了《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費收轉協議》。教育部副部長李衛紅,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出席簽約儀式並講話。

    李衛紅指出,此次簽約,對於教育界、出版界乃至文化界,都是一件具有法律示範效應和公眾教育意義的盛舉。作為我國基礎教育事業的先行者和排頭兵,人教社長期以來認真執行《著作權法》,自覺履行自己的社會責任和法律義務,積極向各類作品的作者支付報酬,受到了廣大著作權人和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2009年12月,人教社與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簽訂稿酬收轉協議,委託該協會轉付文字報酬,是國內教科書出版社中首家與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簽訂稿酬收轉協議的單位。此次與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簽約,在國內教科書出版單位中再創先例,表明人教社願意積極履行對攝影作品著作權人的付酬義務,在我國教育界和出版界樹立起遵紀守法的好榜樣。希望其他教科書出版單位能夠像人教社一樣主動履行自己對權利人負有的義務,在保證教科書編寫質量的同時保證教科書內容的使用符合法律的要求。(記者 唐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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