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省發展改革委獲悉,近日,國家環保部、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聯合完成2010年度和“十一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情況的考核工作。考核結果表明,與2005年相比,福建省2010年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均超額完成減排任務,實際分別下降5.44%和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