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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印發糧食行業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6日 10時45分   來源:糧食局網站

國家糧食局關於印發
《全國糧食行業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國糧政〔2011〕1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糧食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中發〔2011〕6號)要求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精神,我局制定了《全國糧食行業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作出具體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全國糧食行業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要求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精神,圍繞糧食流通中心工作,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按照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相結合,與法治實踐相結合,與糧食流通中心工作相結合,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深入推進依法治理,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為糧食流通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做出更大貢獻。

    (二)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標是:通過深入紮實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深入宣傳憲法,廣泛宣傳法律知識,重點宣傳糧食相關法律,進一步堅定法治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提高糧食行業廣大幹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提高糧食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糧食行業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動糧食行業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環境。

    (三)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全國“六五”普法規劃的要求,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糧食流通中心工作,服務三農,服務民生,服務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著眼于糧食行業廣大幹部職工和糧食生産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實際法律需求,在法制宣傳中服務群眾,體現法制宣傳教育的服務性和群眾參與性。

    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結合糧食行業特點,區別不同時段、不同地區、不同普法對象的特點和法律需求,確定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和重點內容,因時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創新工作的方法和途徑,拓展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和內容,重點做好糧食收購、庫存檢查期間和有關法律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的糧食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堅持學用結合,普治並舉。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深入開展依法治理,在糧食流通工作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依靠法制宣傳教育推動糧食流通工作,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

    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把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律,創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領域,完善工作機制,改進和創新工作方式方法,體現法制宣傳教育的時代性、規律性和創造性。

    二、主要任務

    (一)突出學習憲法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權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憲法的學習宣傳教育,認真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使糧食行業廣大幹部職工全面深刻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牢固樹立並自覺踐行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理念,進一步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國家安全統一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切實提高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法治意識,在糧食行業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推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二)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國家基本法律。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宣傳,深入學習宣傳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發揮法律在糧食流通工作中的規範、引導、保障作用。

    (三)重點學習宣傳與糧食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是規範糧食流通活動的重要法律,是糧食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圍繞糧食流通中心工作,結合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深入開展兩個條例的學習宣傳,確定宣傳重點,創新宣傳形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宣傳效果。開展糧食質量相關法律的學習宣傳,認真做好食品安全法、農産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糧食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學習宣傳,引導和督促糧食經營者嚴格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增強全社會糧食質量安全意識。加強行政復議制度的學習宣傳,重點開展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學習宣傳,增強糧食生産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利用行政復議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引導依法按程序表達利益訴求,提高糧食部門依法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組織開展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儲備制度、統計制度、監督檢查制度、質量衛生制度、應急制度、糧食經營者最低最高庫存制度等專題的學習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糧食部門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引導糧食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

    (四)加強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各級糧食部門要深入開展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審計法和廉政準則等相關法律和黨紀條規的宣傳教育,堅持反腐倡廉法制宣傳教育與政治理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職業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相結合,不斷增強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反腐倡廉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五)繼續深化“法律六進”活動。突出服務科學發展主題,立足提高公務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不斷增強依法管糧和服務社會的能力。立足保護種糧農民合法權益,深入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重點宣傳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的法律、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國家糧食收購政策、科學儲糧技術,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立足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健康消費糧食,積極推進“法律進社區、進學校、進單位”,開展糧食健康消費理念和糧油消費知識的宣傳,做好放心糧油宣傳和推廣活動,增強消費者和青少年愛糧、節糧和科學消費糧油的意識。立足推動現代糧食流通産業科學發展,深入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增強糧食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觀念和防範風險的能力。

    深入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和“10•16”世界糧食日的宣傳活動。組織開展其他與糧食相關法律的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活動。

    (六)深入推進依法治理。認真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研究提出糧食部門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認真做好行政許可、市場調控、監督檢查、質量監管等工作,紮實推進依法治理。繼續深入開展糧食依法行政示範創建活動,總結推廣經驗,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示範單位標準,提高創建水平,推動法治建設,提高糧食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管糧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三、對象和要求

    糧食行業法制宣傳教育的對像是有接受教育能力的糧食行業從業人員,重點加強對糧食行業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糧食生産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法制宣傳教育。

    (一)切實加強糧食行業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守法。各級糧食部門領導幹部要把憲法和法律作為學習的重要內容,帶頭學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意識,切實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建立健全並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豐富學法內容,拓寬學法渠道,創新學法形式,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經常化、制度化。把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等考核結果作為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組織公務員學習憲法、通用法律和與履行職責相關的專門法律,組織開展機關公務員法律知識測試,增強依法辦事的能力。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制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通用法律知識培訓、糧食法律知識輪訓和新法律專題培訓,完善持證上崗制度,把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持證上崗考試的重要內容。

    (二)深入開展糧食經營者法制宣傳教育。加大對糧食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履行法定義務的宣傳,增強糧食經營者質量安全首責意識、誠信守法觀念和社會責任感,加強行業自律。開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企業經營管理等相關法律以及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提高經營者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強保障國有資産安全的意識和能力。組織糧食企業幹部職工學習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安全生産法等涉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引導職工遵紀守法,依法維權。

    (三)深入開展糧食生産者和消費者法制宣傳教育。結合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糧食相關法律的宣傳活動,在糧食生産者所在地講解宣傳糧食收購、儲糧、節糧和售糧等方面的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切實保護好糧食生産者的合法權益。加強糧食消費者法制宣傳教育,結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相關法律和“放心糧油”活動,利用社區普法廣場、普法宣傳欄、法制長廊、電子顯示屏等宣傳載體,向廣大消費者普及糧油消費知識,引導科學合理消費糧油,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四、工作步驟和安排

    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從2011年開始實施,到2015年結束。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地方各級糧食部門根據本規劃和當地“六五”普法規劃,研究制定本地區糧食行業“六五”普法規劃,並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各省級糧食部門制定的“六五”普法規劃,報全國糧食行業“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糧食局政策法規司)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至2015年。各地糧食部門要依據本規劃,圍繞糧食流通中心工作,結合不同時期的工作重點,制定年度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本規劃確定各項目標任務的貫徹落實。2013年,按照全國普法辦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全國糧食行業“六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和表彰。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5年下半年。各地糧食部門要在本地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組織、指導、監督、協調下,對“六五”普法規劃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對照檢查驗收標準,認真組織檢查驗收,保證檢查驗收工作規範、有序、順利進行,及時向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驗收情況。國家糧食局將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並擇優向全國普法辦推薦表彰。

    五、組織領導和保障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級糧食部門要高度重視,增強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把法制宣傳教育放在糧食流通中心工作中統籌研究和安排部署,切實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的組織領導,做到有領導、有機構、有隊伍、有經費,對普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領導機制,國家糧食局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全國糧食行業“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司,具體負責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施,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工作。各地糧食部門要成立糧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明確辦事機構,要加強與同級司法行政部門的聯絡,主動接受指導和監督。

    (二)健全考核評價體系。逐步完善法制宣傳教育的監督機制、評估機制、激勵機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考核、階段性檢查和專項督查,及時總結成績,推廣經驗,解決存在的問題,表彰先進,保證工作的持續性和實效性,為工作深入開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落實法制宣傳教育經費保障。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商同級財政部門把法制宣傳教育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部門財政預算,做到專款專用,保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各級糧食部門要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法制宣傳教育、推進普法依法治理方面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進一步加強法制機構建設。組織開展法制宣傳骨幹培訓,提高普法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和組織指導能力。國家糧食局組織編寫全國糧食行業“六五”普法教材,適時對省級糧食部門法制宣傳骨幹進行集中培訓,各省級糧食部門也要做好市縣糧食部門法制宣傳骨幹的培訓工作。

    (五)推進陣地建設。積極創新工作方法和途徑,拓展工作形式和內容,採取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普法的服務性。通過以考促學、學工結合等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調動廣大糧食行業幹部職工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特別是各級糧食部門門戶網站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實現宣傳人員和宣傳對象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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